首页
环保工作公告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秋季秸杆禁烧工作的通知

2008-09-27

各有关区县环保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保障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世界城市论坛召开期间空气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各郊区、县要成立“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并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安排巡查计划,建立“秸秆禁烧”应急网络,加强领导和监督,做到责任到人。
二、做好“禁烧”工作宣传
在“秋收”期间,要联系镇街,加强宣传,让农民充分理解秸杆禁烧的重要意义,同时要利用当地的电台、电视台和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
三、重点地区要加大监管力度
重点地区特别是禄口机场、宁沪高速公路、二桥高速、三桥高速及其连接线、312国道等重要航空、公路交通周边地区要严加防范,加大检查力度,强化现场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确保安全。
四、定期上报检查结果
在10月上旬至11月初期间,要制定详细秸秆禁烧巡查,落实巡查路线和人员,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向我局报告,同时每周五须将巡查情况汇总上报。(电子邮件:NJZRBH@126.COM,电话(传真):83630898、83630893,联系人: 许明祥、任建武)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版权所有 2008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南京市环保局信息中心    E-Mail: njhb200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