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春盈化工有限公司拟在南京红山精细化工园建设年产1.6万吨表面活性剂和3万吨精制甘油项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由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如下(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截止日期为2008年10月6日。
传 真:83630871
通信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A座
邮政编码:210019
电子邮件:njhbkfc@163.com
联系 人: 张琳红
联系电话: 8363089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南京春盈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表面活性剂和3万吨精制甘油项目
项目性质 新建
建设地点 南京红山精细化工园
主要产品及规模 年产烷基苯磺酸(SA)2800吨、烷基苯磺酸钠(LAS)5000吨、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钠(AES)5000吨、α-烯烃磺酸钠(AOS) 2000吨、脂肪酸甲酯磺酸钠(MES) 2000吨、精制甘油30000吨。
投资总额 总投资为36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建设项目实施的表面活性剂生产和精制甘油项目,属“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C2679]”类项目。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140号)、国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本项目为允许建设类项目。
因此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江苏省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
2.符合发展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
(1)与相关规划相容性
建设项目位于南京红山精细化工园大庙片区,根据南京化学工业园建设和南京沿江开发总体要求,六合区政府于2002年9月在瓜埠镇设立了南京红山精细化工园.依据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六政复[2005]17号)文件,红山精细化工园为南京化学工业园精细化工配套区,在今后的发展中,产业定位为:纺织、印染、精细化工、表面处理等。因此,本项目厂址符合其规定要求。
(2)对重要保护目标的环境影响
建设项目周围无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距本项目南面1000m为大庙村居民点、东面2400m为贾裴村居民点。经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建设项目排放的废气对该居民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敏感点所在的空气环境功能级别;处理达标排放的废水对长江水质影响较小,不会改变长江水质,不会对重要环境保护目标构成重大影响。
(3)公共设施建设情况
南京红山精细化工园已具备完善的给、排水系统,园区法伯耳热电厂已建成运行,供电、供热、供气设施齐备,法伯耳污水厂建设完毕,红山化工园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同时,南京红山精细化工园借助南京化工园的基础设施、物流、海关、安全等一切优势,积极发挥精细化工产业优势。
拟建地的公用设施配套情况和投资环境符合本项目建设需要。
3.符合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原则
本项目涉及的原料及产品属于化工中常用物质,且毒性较低。生产过程中使用蒸汽、电等清洁能源,生产工艺较成熟,产品质量较高,物耗、能耗均低于国内相同类型企业,水重复利用率为98.09%、水的循环利用率为98.06%、水回用率为43.18%,因此,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本项目从物料循环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水的循环再利用方面均符合循环经济的原则。
4.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污染物达标排放可行性
建设项目熔硫过程酸性废气收集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气液分离工序酸性废气采用静电除雾和碱液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精制甘油过程中不凝废气和储罐呼吸废气厂区无组织排放,所有废气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建设项目排放污水预处理达红山化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直接接入红山化工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长江;建设项目罗茨风机、鼓风机和静电除雾器风机经隔声、减震后,厂界达标排放;建设项目固体废物零排放。
5.总量控制可行性
由于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因此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南京化学工园区红山精细化工园区内进行平衡;废水总量全部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总量范围之内,本项目申报量仅作为接管考核量;固废零排放不需要区域内平衡总量。
6.地区环境质量不变
(1)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SO2、NO2、PM10、硫酸雾、非甲烷总烃污染物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长江三个监测断面各项监测因子污染指数均小于1,表明目前长江评价江段水体中PH、COD、SS、NH3-N、TP、LAS、石油类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类标准要求;厂界周围8个噪声测点环境现状噪声均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
(2)环境影响预测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在各类稳定度条件下,建设项目污染物SO2、硫酸雾、H2S一次最大落地浓度均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根据预测,在典型日气象条件下,建设项目污染物SO2、硫酸雾、H2S对环境的贡献值均较小,同时考虑到周边在建项目的共同影响, SO2、H2S和硫酸雾对测点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均未超过相应评价标准;经计算生产区和储罐区非甲烷总烃卫生防护距离为39m、25m,因此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以生产区和储罐区为中心的50米范围,在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的污水纳入红山精细化工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由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排口排入长江,建设项目的排水量为17.3吨/天,只占园区环评预测水量的0.01%,对长江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产生的硫酸用于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调解pH所用,污泥拟送至南京汇丰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废包装袋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设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预测结论: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设备对厂界影响较小,叠加影响值后,昼夜间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Ⅱ类标准。
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该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现有功能要求。
7.公众参与
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坚决支持的4人占总人数的7%;有条件赞成的46人占76%;无所谓的10人占17%;无人反对。有条件赞成的条件为该项目“三废”必须达标排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及投产运行后,应重视环境保护,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8.事故环境风险评价
建设项目存在的事故风险主要为:烷基苯、烷基苯磺酸、硫磺火灾、火灾爆炸有毒气体的释放、物料泄漏和废气治理措施事故对环境影响等。
(1)预测表明,从厂图布置上来看,在发生火灾事故时,主要是对距离该事故源点58m内的现场职工造成影响,不会危害到外环境中的居民住户。
(2)在废气事故性排放的情况下,排气筒下风向地面SO2、硫酸雾浓度增加量非常小,对敏感目标大庙村、贾裴村影响较小,不会对该区域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危害影响。
(3)设置250m3的事故池,收集发生事故时消防废水,同时设置控型雨水排放系统,如设置地坎以隔断生产区(事故区)与外界的联系,雨水排口平时关闭需要时再开启。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达标可行性
建设项目熔硫过程形成SO2、H2S酸性气体,由于产生量较少,经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后15米高排气筒可达标排放;气液分离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经静电除雾与碱液喷淋处理后,废气SO2、硫酸雾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所列二级排放限值。建设项目废气处理措施是可行的。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和达标可行性
建设单位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对设备清洗水、地面冲洗水、废气处理废水、甘油脱水废水、厂区初期雨水经新建的预处理装置后,再与员工生活废水一并接入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红山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江苏省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表2中一级标准,最终排入长江。建设项目废水处理措施是可行的。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和达标可行性
主要噪声源为罗茨风机、鼓风机和静电除雾器风机等设备,单台设备噪声等级在90-120dB(A)。建设项目对各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罩,并设置减震底座,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昼夜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建设项目噪声控制措施可行。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和达标可行性
建设项目产生的硫酸用于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调解pH所用,熔硫残渣、污泥拟送至南京汇丰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废包装袋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设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