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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作公告通知
   

关于举办2008年第一期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2008-09-08

各区、县环保局、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为加强我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做好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及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根据宁环发〔200841号文件《关于做好2008年全市环保培训工作的意见》,经研究决定,将于2008911举办南京市宣教中心第一期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培训班(具体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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