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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720万平米锂电池隔膜生产线技术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发布日期:2012-01-04访问次数: 字号:[ ]

公 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720万平米锂电池隔膜生产线技术开发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年产720万平米锂电池隔膜生产线一条及配套工程
  投资总额:7000万元人民币
  建设地点:南京江宁科学园彤天路99号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二)建设项目执行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大气质量标准:SO2、NO2、PM10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秦淮河江宁段分别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Ⅳ类标准;SS参照执行《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
  噪声质量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土壤质量标准: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
  地下水质量标准: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2.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气排放标准:本项目燃气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表2中Ⅱ时段标准
  废水排放标准:本项目污水排入本项目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科学园污水管网,进入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排入秦淮河。
  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三)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污水排入本项目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科学园污水管网,进入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排入秦淮河。处理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和工艺中产生的少量二氯甲烷不凝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少量二氯甲烷废气。项目的设备噪声也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基本无影响。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处理措施:废水经本项目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科学园污水管网,进入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排入秦淮河。
  废气处理措施:主要为燃气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和工艺中产生的少量二氯甲烷不凝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少量二氯甲烷废气。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属清洁能源,大气污染物排放较少,二氯甲烷废气采用高效冷凝回收使用。
  噪声处理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各种机械设备。拟采用室内隔声,基础减震,加隔声罩的方式控制噪声。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建设项目的工业噪声水平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的要求。
  固废处理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PE膜、废溶剂(二氯甲烷、石蜡油),生活垃圾。其中废PE膜和废溶剂均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根据国家发改委最新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2.建设项目拟建于南京江宁科学园,根据园区总体规划,本项目厂址属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3.建设项目生产过程清晰,工艺路线简单,产生的三废可以得到有效控制。项目的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原则。
  4.建设项目采取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能有效降低事故概率,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5.项目建成后,废水可以得到有效的处理,废气、噪声经有效处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环评单位: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175号,电话:025—83734462,联系人:毕爱民)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电话/传真:025—83734462,Email:plcea@sina.com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175号,邮政编码:210013
  联系人:毕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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