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8日,在南京市环保局固体废物管理处的指导和帮助下,经过江苏省环保厅与湖南省环保厅及怀化市环保局的协调,下关区环保局与辖区公安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安全顺利地将某企业的废弃氯化汞等含汞类剧毒化学品转移至湖南省怀化市新晃新中化工有限公司,作安全无害化处置。至此,该单位废弃化学品安全隐患宣告彻底排除。
10余年前,该单位因倒闭停产而遗留了大量用于产品检测、检验的化学品,一直弃置于库房内,无人问津。7月份,现购并企业发现后,经当地街道报告到相关部门。下关环保局在接报后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发现该批化学品中有大量的剧毒危险化学品,而其所在库房的墙体和地面,已出现多处深长的裂缝,随时都有倒塌的可能。遂当即责令责任单位于当天将该批化学品移出危房,将已知的剧毒危险品锁入保险柜,督促其对暂存场所进行安全改造(安装防盗门、防盗窗、监控探头),并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看护。同时要求其抓紧甄别和统计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清点造册、分类存放,并逐一督促、指导、帮助其依法将废弃化学品交给有处理资质的单位作安全无害化处置。
此前,该批化学品中三氧化二砷(俗名砒霜)等剧毒危化品5种8瓶,一般低毒化学品52种338瓶,其他非危化品209瓶(袋),总计561瓶(袋)约1200公斤,均依法分4批次先后转移至本市以及扬州、无锡等单位作安全无害化处置。这是一次受到市、区政府高度关注,公安和环保部门高度重视的跨省转移特殊固体废物的代处置专项行动。采取专车运送、警车护卫、全程监管的防护措施,确保了转移过程安全的万无一失。
环保和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实行监管和指导、服务相结合,既落实了产生单位的法律责任,又很好地履行了各自职责,排除了安全隐患,保障了环境安全。
(祝志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