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环保厅248号文件《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废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南京市环保局158号文件《关于转发全省危险废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和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排查的通知》精神要求,江宁区环保局组成6个执法检查组,自8月13日起,对辖区89家产生危险废物及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危险废物产生台帐、危废申报登记、识别标志、转移审批、转移联单、应急预案、事故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简陋、未设立专用标志、未分类贮存、未设立危险废物暂存库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整改和限期整改。下一步,区环保局将对违法企业予以立案查处,对责令限期整改的违规管理企业进行后督察。同时,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宣传,加大重点管理企业的现场执法频次,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