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XX研究所在南京市白下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业园内建设系统装备研制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环评报告书已由南京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如下(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7日。
传 真:83630871
通信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南京市环保局
邮政编码:210000
电子邮件:njhbkfc@163.com
联 系 人:张建强
联系电话:8363087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XX研究所系统装备研制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XX研究所
建设地点:南京市白下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业园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45081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455.2万元
职工人数:建设项目职工301人
工作制度:全年工作日251天,单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
占地面积:项目建设用地100亩,建筑面积72000平方米。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1建设项目概况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XX研究所。根据南京市经济委员会《关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XX研究所系统装备研制与生产基地建设备案的通知》(宁经投资字[2010]31号)的批复文件,本项目定义为“系统装备研制与生产基地项目”, 生产纲领为年产机柜散件X套、改装车辆底盘X台、系统集成整车X辆。
2.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的产品、生产工艺以及生产设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0号)中的禁止和限制类;也不属于《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苏政办发[2006]140号)中限制和禁止类,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2.3符合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要求
本项目能耗较低,产污量较少,生产工艺水平属于国内一般水平。建设单位拟在以后的生产中使用无苯、低苯涂料和低噪声设备,并对水资源充分循环利用,完善以上措施后,建设项目将达到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因此,本项目基本符合清洁生产原则。
2.4厂址与区域总体规划、环保规划的相符性
根据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要点(宁规要点(2008)0125号,本项目的建设与规划的土地利用状况相符。
2.5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大气环境:建设项目所在地监测点的SO2、NO2日均浓度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要求,未出现超标现象,PM10有超标现象。主要因为目前白下科技园内正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有大量土方作业,因此区域内PM10超标,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将会好转。
声环境: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各测点在监测时段昼夜均无噪声超标现象,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类区标准。
地表水环境:监测断面中各污染物均未超标,各监测指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达到功能区化的要求。
2.6环保投资估算及“三同时”表
|
污染源 |
环保设施名称 |
投资(万元) |
数量 |
建设进度 |
|
废水 |
废水处理系统工艺 |
300.8 |
1套 |
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
|
废气 |
废气、粉尘治理 |
100.0 |
4套 |
|
噪声 |
设备减振底座房等隔声 |
20.0 |
— |
|
绿化 |
厂内绿化 |
34.4 |
— |
|
合计 |
|
455.2 |
— |
2.7地区环境质量不变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的结果,正常排放情况下建设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较小,建设项目废气正常排放情况下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占标率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汽车制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75-2000)中相关要求,以涂装车间为界设置4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废水即在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范围内,城东污水处理厂有多余容量接纳本项目污水,考虑本项目废水量和污染物的增量很小,城东污水处理厂污染带不会超出规划混合区。因此,本项目废水经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影响运粮河的水环境功能。
声环境影响预测结论: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后仅新增少量噪声设备,各主要噪声设备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叠加现状值后厂界测点昼夜间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脱脂废油、磷化渣、喷漆渣、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和废乳化液均委托南京汇丰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铝屑、铸铁屑、钢屑和废包装材料交由电子苏浙物资公司(808库)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通过以上措施建设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实现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建设项目固废处置方式可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8公众参与
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坚决支持的11人,占总人数的16%;有条件赞成的24人占34%;无所谓的24人占34%;反对的11人占16%。有条件赞成的原因为该项目“三废”必须达标排放。
根据周边公众意见,结合项目环评要求,环评单位建议项目建设方主动与周边小区居民充分沟通协调,对公众参与调查中周边公众关心的项目产污环节中的油漆挥发、扩散引发的影响等充分与周边公众及相关部门沟通。合理解决周边公众关心问题。
2.9总结论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本报告书认为,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基本上是可行的。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①废水处理:厂区排水系统按照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共设两套排水系统。一为雨水系统,将厂区雨水收集后进入铺设的地下排水管道,最终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二为污水系统,项目厂区内部设立1个污水处理站,按照废水类别分别设置收集、处理系统,污水经相应处理后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城东污水收集管网,经城东污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B标准后排至运粮河。
②废气处理:建设项目废气主要为焊装车间焊装过程中点焊、CO2保护焊产生焊接烟尘;涂装车间喷漆废气、烘干废气;调漆间产生的调漆废气。本项目的废气根据其废气中污染物产生浓度与产生量,分别采用不同处理工艺。
(1)建设项目产生的涂装车间喷漆废气、调漆间产生的调漆废气污染物产生浓度较小,可以收集后直接达标排放。
(2)涂装车间烘干废气含有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有机废气浓度高,经焚烧后,对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的去除效率可达到99%以上,燃烧处理后废气通过20m排气筒达标排放。
(3)动力总成车间粗加工废气、精加工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后由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建设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建设项目废气处理措施可行。
③噪声治理:建设项目新增主要噪声源为点焊机、风机、发动机热试验台、空压机等设备。根据对高噪声源强类比分析,单台设备噪声等级在85-90dB(A)。建设项目对各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罩,并设置减震底座,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昼夜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建设项目噪声控制措施可行。
④固废处理: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脱脂废油、废抹布、磷化渣、喷漆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乳化液、铝屑、铸铁屑和钢屑,包装材料、除尘器粉尘和生活垃圾。
其中脱脂废油、废抹布、磷化渣、喷漆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乳化液委托南京汇丰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铝屑、铸铁屑和钢屑、除尘器粉尘交电子苏浙物资公司(808库)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因此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可行。
通过以上措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最终无固废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