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环保局、教育局,有关学校(幼儿园): 根据《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和《2010年南京市市长、区县长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有关创建绿色学校的要求,各区县环保局、教育局认真组织落实,相关学校(幼儿园)积极参加创建。经市环保局、教育局联合考核,决定命名南京工业大学附属中学等9所中学、南京市长江路小学分校等17所小学以及上海梅山第二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为南京市第十批“绿色学校(幼儿园)”。 希望各区县环保局、教育局继续认真做好绿色学校的创建指导工作;获得“绿色学校(幼儿园)”称号的单位要继续努力,巩固创建成果,发挥示范作用,在学校环境教育和校园环境管理上取得更大成绩。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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