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8日,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分阶段对高污染车辆采取限制通行的管制措施。
根据市政府通告,我市高污染车辆限行工作分为三步走,1月10日起限行中山陵风景区,5月1日扩大至中心城区,9月1日再增扩至河西地区。中山陵风景区限行的试行期为两个月,中心城区及河西地区限行的试行期为一个月,试行期内对闯禁区的无标和黄标车暂不处罚。
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
自限行通告发布以来,为保证中山陵景区及后期区域限行方案的顺利实施,市环保局向省市政府部门、中山陵园管理局和周边城市环保局寄送限行通告和宣传单6万余份,在各大媒体发布报道30余篇,并与交管部门配合在中山陵风景区多个路口对无标车、黄标车进行劝导和警告。通过广泛宣传和引导,大部分车主对限行政策表示理解和支持,机动车环保检测量和发标量明显上升,城区大部分车辆均已领取环保分类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