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一)环评报告书文本简介: 1.1南京丰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栖霞区东花岗经济适用房的建设 1.1.1建设项目的立项 南京丰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栖霞区东花岗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经南京市发改委备案(宁发改投资函字[2010]15号)和(宁发改投资字[2010]384号)。 1.1.2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383798平方米(不含配建小学用地)。其中:住宅建设用地208326平方米,公共建筑用地(包括商业及其他配套,社区中心,幼儿园用地等),代征道路72569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57825平方米,代征消防站4000平方米,代征公交首末站3000平方米,代征河道19578平方米。另外,代征小学用地18500平方米。一期规划一期实施(2010年5月~2011年12月),总建设周期约2年。 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马群东花岗地块,具体为:土城头路以南,南湾营路以东,运粮河以北地块。 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现为栖霞区马群镇的农田及农户零散住宅区。规划地块内的东蛇盘、中蛇盘、西蛇盘、东花岗、中花岗、花岗村即将实施拆迁安置,位于规划地块北侧的土城头路为南京市的文物保护对象。 1.2环境质量现状和评价 1.2.1环境保护目标 地表水环境主要是运粮河、外秦淮河,该河流水体质量规划目标为Ⅴ类。 大气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是区域大气环境。 声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是区域声环境质量,冯家村农户住宅区、新建的南湾营住宅区、后庄头村农户住宅区。 1.2.2环境质量现状:大气环境评价区内,SO2、NO2、PM10的小时和日均浓度值均优于二类区标准;SO2、NO2、PM10均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运粮河监测断面COD、NH3-N、TP浓度值除NH3-N超标外均达到相应水体规划功能要求。声环境现状值除东侧地块外,昼、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的2类标准。 1.3污染防治主要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南京丰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栖霞区东花岗经济适用房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烹饪油烟废气、生活垃圾等。 1.3.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是天然气燃烧废气、居民住宅等厨房烹饪油烟。天然气是“清洁燃料”,燃烧后产生的污染物含量很低,可不作定量计算;学校、敬老院厨房油烟经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设置的油烟专用道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轻微。 1.3.2地表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全部投入运营后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设置的标准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经提升送往南京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排放(可以回用)。 1.3.3噪声防治措施 根据本项目的噪声产生情况,项目设备噪声源均置于地下,全部建成营运后,四周边界昼夜间噪声值排放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 1.3.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每天集中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处理,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1.4环境管理与公众参与 通过对与本工程相关的单位和个人60人进行的问卷调查和统计,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坚决支持的21人占总人数的35%;有条件赞成的35人占58.3%;无所谓的4人占6.7、、6.7%;无人反对。同时,公众对本工程的建设提出了以下意见: 1.4.1项目建设单位要依法办事。 1.4.2要求建设项目对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进行有效治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地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5环境监测管理计划:根据本工程特点,在项目废水总排口布设监测采样点,并安装在线监测仪和流量计。监测因子主要为COD、NH3-N、TP,监测时间一般可安排1次/季度。 1.6总结论 南京丰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栖霞区东花岗经济适用房项目,符合国家相应的产业政策、南京市及栖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保规划; 建设规模合理; 拟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可行; 项目所排各类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其排放浓度优于相应的排放标准,对环境的影响很小,可以为环境承受; 项目设计理念先进,采取的设备先进可靠,可以达到清洁生产要求,总量控制指标能够落实; 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必可行。 (二)公众意见收集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地址:南京市虎踞路175号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邮编:210013,联系电话:83734462,传真:83734462,联系人:陈方荣),也可以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项目建设单位:南京丰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25-52889835,传真:025-5288983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6号 邮政编码:210012 联系人:陈晟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