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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业务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10-03-03访问次数: 字号:[ ]

公示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建设华泰证券业务综合楼项目,该项目环评报告书已由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如下(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截止日期为2010312

 

    真:83630871

通信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南京市环保局

邮政编码:210019

电子邮件:njhbkfc@163.com

联 系 人:张建强

联系电话:8363087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华泰证券业务综合楼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与江东中路交叉口西南角

4.建设方案及规模: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53823m2,建设用地41800m2,代征用地12023m2。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24000m2,绿化面积10450m2,绿化覆盖率达到25%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幢14F对内业务综合楼、一幢11F对外业务综合楼、一幢5F数据中心、一幢14F商务活动中心,四幢建筑之间采用不同层高的钢架混凝土结构建筑设置连接。

5.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为8亿人民币

6.环保投资:400万元人民币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建设项目不属于国发[2005]40号——《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中淘汰和限制类产业名录类别内。因此,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

2、符合发展规划和环境规划

建设项目位于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与江东中路交叉口西南角一地块范围内,根据河西新城总体布局规划,本项目所用地块属规划中的商业商务用地。本项目西眺长江,东连江东中路城市主干道,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市政供水、排水、电力、燃气、通讯管网的接入条件均成熟。建设项目位于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范围内,且建设项目用地已得到《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建设项目用地性质为金融保险业、商务办公用地,在选址处建造证券业务综合楼。

因此,建设项目总体上符合南京河西新城总体规划、环境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3清洁生产与节能住宅

建设项目施工期,施工单位详细编制施工计划并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专人负责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污染物应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或处置方法,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执行;建设项目参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执行建筑节能50%的要求;推广应用节能门窗和中空玻璃;严禁采用非节能的玻璃幕墙、玻璃窗;外窗必须采取外遮阳措施,限制采用凸窗;公共建筑除执行以上规定外,还应限制屋顶透明中厅的面积,合理设计室内空间和高度。

4、地区环境质量不变

1)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区域SO2NO2 PM10日均浓度值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地面水环境质量现状:长江南京段干流水质状况良好,DOCODBOD5NH3-N、石油类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要求。

环境噪声现状:1#5#噪声监测点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区标准要求,6#8#噪声监测点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

2)环境影响预测

对大气环境而言:对内、对外综合业务楼内的食堂、商务活动中心餐饮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在建筑设计过程中已预留专用油烟通道,产生的油烟废气经符合环保要求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合理的布置排口位置,经净化后的油烟废气能满足相应油烟废气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建筑及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地下车库在停放汽车过程中产生的汽车尾气经专用烟道收集后排放,排风系统的烟道排口高度为2,通过合理布局,通风口设置远离人群呼吸带。

对水环境而言:建设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管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B标准后排入长江南京段。在设计条件下,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放对各预测断面COD贡献值在00.592mg/L之间,其叠加值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本项目噪声源水泵和风机以及空调系统冷却塔,水泵和风机除了建筑物墙体隔声外,还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用了减振台座及软接头,并在风机进、出风管上安装消音器;空调系统的冷却塔安置在各建筑楼顶靠近道路一侧,同时四周加装隔声挡板。噪声源经隔声处理后,与本底值叠加后,不会改变声环境现状。

建设项目的办公、商务活动垃圾由环卫部门送垃圾填埋场处理,隔油池收集的废油脂交给环保部门认可的、有处理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处理。

本项目在临近奥体大街一侧的建筑夜间噪声存在超标现象,超标范围在1.06.8dB(A),临近江东中路一侧的建筑夜间噪声存在超标现象,超标范围在1.83.7dB(A)。因本项目建筑主要功能为商务办公,营运时间多在白天进行,因此,夜间噪声超标对建筑内部办公人员工作噪声影响相对较小。

5、本项目公众参与结论

该项目已得到广大公众的了解和支持。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及投产运行后,应重视环境保护,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处理好生活垃圾以及噪音等环境问题,降低环境污染。

6、评价结论

本项目总体上符合南京市城市发展规划和河西新城发展规划,选址合理,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状况基本达到所在功能区的要求,本项目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污染控制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就本项目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其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施工单位通过密闭施工,设置围挡,减少施工产生的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通过洒水抑尘、封闭施工、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等措施,减少施工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同时含SS、微量机油的雨水以及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清洗废水排入沉淀池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后接入污水干管,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建筑施工期间向周围排放噪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进行控制。对因生产工艺要求和其它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建设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环保对策措施

①废水处理

建设项目根据建筑的不同使用功能,针对不同用途产生的废水采用不同的预处理方法,其中对内、对外业务综合楼食堂废水、商务活动中心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然后与其它办公、商务活动废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最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南京段。

②废气处理

对内、对外综合业务楼内的食堂、商务活动中心餐饮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在建筑设计过程中已预留专用油烟通道,产生的油烟废气经符合环保要求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布局合理,经净化后的油烟废气能满足相应油烟废气排放标准要求,排放浓度小于2mg/m3;地下车库建有排气通风装置,产生的汽车尾气经车库的换风系统收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排风系统的烟道排口高度为2,通过合理布局,通风口设置远离人群呼吸带

③噪声防治

该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用水的给水水泵,地下车库、人防设施排风系统的风机、油烟排口风机以及空调系统冷却塔。水泵和地下车库、人防设施风机均位于地下设备房内,除了建筑物墙体隔声外,还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用了减振台座及软接头,并在风机进、出风管上安装消音器;油烟排口风机加装消音器;空调系统的冷却塔安置在各建筑楼顶靠近道路一侧,同时四周加装隔声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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