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丰盛空港华商标厂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00119.6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08170万平方米,绿化率为74092平方米。
建设内容:规划建设厂房21幢,办公楼3幢及其他配套设施,目前已建成4幢厂房,即01、02、07、09幢,建筑面积为34592平方米。
投资总额:4800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总额:100万元人民币。
建设地点:江宁开发区空港工业园华商路以南、新生路以东,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建设项目建设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建设期间土石方和建筑材料运输所产生的扬尘;废水主要来自于建筑工人的生活污水、地基挖掘时的地下水和浇注砼后的冲洗水等;噪声源主要来自于各种建筑施工机械在运转中的噪声;固废主要是在施工建设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
本项目建成后排放的废水主要是居民的生活废水;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地下汽车库汽车排放的尾气、职工餐饮食堂部分产生的油烟;本项目使用期的噪声主要是风机等设备的噪声;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期对于产生的扬尘除加强现场管理外还对车辆行使道路进行及时打扫和洒水。挖掘地基施工建设时产生的地下水(泥浆水),经沉淀达标后排放,施工队的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空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GB8978-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排放。本项目在建设期间,建筑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及敲击等噪声,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具和先进的工艺,无特殊情况不进行夜间施工。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固废,按南京市城市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及时将固废运到指定点(如垃圾填埋场、铺路基等)处置。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废物主要是机械加工的金属下脚料外卖,机械加工的冷却液通过集中回收,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对职工食堂餐饮预留油烟道并设置专用的内置烟道竖井至楼顶。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总污水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食堂餐饮部分产生的废水须经隔油、沉渣预处理后经小区总污水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空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云台山河。项目投入正常使用后的噪声源均位于建筑物内,且距离所在地居民住房均有足够的绿化隔离带,但仍采用隔振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预计对周围居民居住环境影响不大。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的生活垃圾及时清理,最终处置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解决。
综上可知,本项目对建设期和运行期所排放的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地区发展规划和环境规划,符合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要求,工程建设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建成后三废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可以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实现地区环境质量不变,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环评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175号,联系电话:83716862,联系人:王勇)。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位于江宁开发区空港工业园评价区域内的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环境质量(包括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状况是否满意;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3.公众对在该地建设新项目与环境及经济发展关系的看法;
4.了解建设项目概况后,公众对工程可能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的意见;
5.公众对本项目污染防治及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上述地点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雨花台区阅城大道26号,联系人:年伟敬,电话:13776579876;环评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175号,邮编:210013,联系电话:83716862,传真:83716862,Email:
njhbs@vip.163.com,联系人: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