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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发布日期:2010-03-10访问次数: 字号:[ ]

 

  近期,区环保局立足自身职能,主动服务和支持企业发展,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一是进一步推进环保部门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加快环保局行政许可职能整合工作,实现“两集中、两到位”,即环保局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环保局行政许可科室向行政审批中心集中,项目进中心到位、环保局对窗口授权到位,严禁“厅”外审批和体外循环。 

  二是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指导和协调。主动加强与发改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建设项目信息,根据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及时提出环保意见和建议,并实行全方位跟踪服务。在优化服务的同时,坚持依法行政,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格控制“两高一低”项目。对上报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汇报、沟通,帮助企业缩短审批时限。

  三是进一步简化验收程序。即:除特殊情况之外,由区环保局组织验收需要现场检查的,尽快完成现场勘察、出具现场勘察意见,缩短时间,提高效率;按污染轻重分类,简化“三同时”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加快“三同时”验收速度。

  四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建设。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的窗口式标准化管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首问负责制、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违者追究制,继续加强“窗口”工作人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提高“窗口”工作人员审批业务技能和办理水平。



信息来源:江宁区环保局作者:芮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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