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环保局、教育局、有关市直属学校: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生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教基厅[2003]3号)和《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试行)》(教基[2003]16号),我市已经将环境教育课列入地方性课程,各中小学也按要求作了积极的探索。为展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本(园本)精品教材,进一步提高环境教育教学水平,根据《2009年南京市学校、幼儿园环境教育工作计划》(宁环发[2009]37号)安排,现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环境教育优秀校本(园本)教材的评比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要求 教材指的是各校用于进行环境教育的自编成册的教材,或教师用于进行环境教育教学的讲义或教案。教材或讲义、教案必须能够覆盖全校各年龄段学生的环境教育教学内容,如小学的低、中、高年级应教授不同的内容。上报材料要说明该教材或讲义、教案在本校实施情况。 二、参评对象及名额分配 参评对象分为中学(包括职业学校)、小学、幼儿园三个组别,以区县为单位组织申报,每个区县限报15篇,请各区县做好初评工作。 三、活动组织 1、参评学校填写《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环境教育优秀校本教材参评申报表》(见附件1),并将申报表、校本教材及相关材料一起报送至所属区县环保局;市直属学校直接上报至市环保宣教中心。 2、各区县教育局和环保局负责对上报材料进行筛选,填写推荐意见、盖章,并将初评结果按组别、顺序填写于《南京市参评优秀校本教材汇总表》(见附件2)中,汇总表要求报纸质和WORD电子版两种,请在报材料时带上U盘以便拷贝。上报材料截止时间:2009年10月20日。地址:南京市虎踞路175号,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邮政编码:210013;联系人:梅益凤,电话:025—83729937。 四、奖项设置 活动将根据上报的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数目分三个组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各奖项数目分别是该组别总数的10%、20%、30%。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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