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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马群大庄7号地块项目(仙龙湾)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09-07-03访问次数: 字号:[ ]

  南京中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拟进行马群大庄7号地块项目,该项目环评报告书已由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如下(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截止日期为2009年7月16日。

  传    真:83630871 

  通信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

  邮政编码:210019

  电子邮件:njhbkfc@163.com

  联 系 人:任毅宏  

  联系电话:8363087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京中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马群大庄7号地块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以南、仙隐南路以西。

  4.建设方案及规模:38幢电梯多层住宅(6层)、22幢独立住宅以及配套的社区服务商业中心和幼儿园。社区服务含餐饮类服务项目。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59086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51639.7平方米。

  5.投资总额:9.982亿元人民币

  6.环保投资:环保投资590万元。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建设项目不属于国发[2005]40号——《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中淘汰和限制类产业名录类别内。因此,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

  2、符合发展规划和环境规划

  本案位于南京仙林大学城。根据《仙林新市区总体规划》中有关规划仙林新市区城市性质为南京都市发展区的区域副中心,现代化的大学城,科技产业区和中高品质居住区。将建设成为南京最佳人居环境区之一,建成主要公共活动中心和地区中心。建设一批与生态城市环境相匹配的居住区

  本项目选址符合《仙林新市区总体规划》。

  本项目所处地市政供水、排水、电力、燃气、通讯管网的接入条件均成熟。建设项目位于仙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范围内

  因此,建设项目总体上符合南京市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环境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3、清洁生产与节能住宅

  在建设项目施工期,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污染物应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或处置方法,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执行;建筑材料应采用轻体建材,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禁止使用可能释放有害气体的混凝土添加剂,要采用环保型涂料和油漆,防止甲醛等对环境的污染;屋面保温隔热技术。采用挤压型泡沫塑料板,其热工性能好。也可采用聚苯乙烯等价廉物美材料且保温隔热效果好,符合节能要求;应采用具有隔声效果的墙体建筑材料,以减轻交通道路噪声对小区建筑的影响。

  4、总量控制

  本项目建成后,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纳入仙林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中平衡。

  5、地区环境质量不变

  (1)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SO2、NO2浓度值均未出现超标现象,PM10存在超标现象,其主要原因是由于仙林地区目前正进行的地铁2号线建设,施工产生的扬尘造成PM10出现超标。

  地面水环境质量现状:九乡河仙林监测断面总磷、氨氮有超标。

  环境噪声现状:建设项目所在地在南京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中为1类区,交通干道旁为4类区,从测量得到的等效连续A声级leq(A)可以看出,项目边界处监测点昼间达标;夜间游部分测点超标,超标原因为受附近的地铁2号线施工影响。

  (2)环境影响预测

  ①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商业餐饮、幼儿园食堂等餐饮废水和公建生活污水与小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经市政污水管道进入仙林污水处理厂达标排入九乡河,对评价河段的影响增加值有限。

  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所用的燃料拟为天然气(液化气),属清洁能源;项目幼儿园食堂及餐饮项目产生的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由专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其排放浓度达到2mg/m3的排放标准,餐饮项目邻近楼层不得设置居住用房;居民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自行安装的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由楼内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浓度达标;项目地下车库通风口应避免对周边住户产生影响。车库出入口尽可能临近区内干道,以减少对邻近住宅和地面人群造成影响,经以上环保设施治理后预测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③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对于纸张、塑料、金属等可回收的垃圾应分别回收后交综合利用部门处理。有机类的生活垃圾则委托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即可。建设项目最终无固废外排。

  ④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的设备噪声源经隔声降噪处理对本住宅区影响较小,可以达到环境噪声功能区要求。

  建设项目所在地外部噪声污染源其北侧的仙林大道、地铁2号线东延线,西侧有土城头路,交通噪声对小区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要求在沿路住宅建筑采用中空双层隔声玻璃,可以避免交通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⑥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造成的扬尘污染范围一般可达150m,影响范围内TSP浓度平均值可达0.49mg/m3;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在100m范围内;施工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含油含悬浮物的废水。采取相应的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本项目公众参与结论

  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坚决支持的17人,占总人数的28%;有条件赞成的36人,占总人数的60%。无人反对。同时被调查者多数认为本项目的污染主要是施工期,表现在噪声污染、大气污染和对交通的影响。对要求建设单位强化施工过程的管理,尽量注意对施工期间噪声、废水、扬尘等的控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将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水平。

  7、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南京市总体规划和仙林新市区规划,与规划用地、功能定位相容。该项目在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建设地周围的大气、地表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基本不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要求。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施工单位通过密闭施工,设置围挡,减少施工产生的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通过洒水抑尘、封闭施工、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等措施,减少施工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建筑施工期间向周围排放噪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进行控制。对因生产工艺要求和其它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2、营运期环保对策措施

  ①废水处理

  商业餐饮、幼儿园食堂等餐饮废水采用隔油池处理,公建生活污水与小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以上均达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道进入仙林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②废气处理

  项目商业餐饮、幼儿园食堂等产生的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由专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其排放浓度达到2mg/m3的排放标准;居民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自行安装的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由楼内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浓度达标。

  合理设置项目地下车库通风口,避免对周边住户产生影响。车库出入口尽可能临近区内干道,以减少对邻近住宅和地面人群造成影响。

  ③噪声防治

  建设项目建成后,噪声源主要为各式循环水泵、风机及空调室外机产生的噪声。水泵和风机等放置在地下设备房内。水泵机组所处位置设减振垫,水泵进出水管设置软接接头,水泵出水管设置带有消声功能的止水阀;风机设备所处位置均设减振机座或减振吊架,接管上设柔性减振接头,风管上设消声器,室外管道外包阻尼材料。项目采取建筑隔声及消声减振等措施,预测其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住宅户空调室外机留有隐蔽固定位置,并采取相应的隔声措施。

  在沿路住宅建筑采用中空双层隔声玻璃,可以避免交通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建设单位沿仙林大道一侧小区绿化带种植高大树木,进一步减小噪声对本项目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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