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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日趋科学规范

发布日期:2009-07-01访问次数: 字号:[ ]

  排污许可是控制污染物增量有效手段,也是总量控制的有效途径,为推进我区《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我局工作人员创新思路、简化流程,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缩短时限承诺、简化审核程序、避免重复提供资料,从而达到减轻企业负担的目的,使排污许可更加规范、科学、透明。一是缩短审核、换证时限的承诺。以前的审核与换证的服务时间承诺为:受理为5个工作日,决定为30个工作日。现在的服务承诺为年审当天办理结束;换证预审5个工作日,决定15个工作日。缩短了15个工作日。二是减免提供部分复印资料。以前在办理排污许可时要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复印件、项目验收复印件、排污申报复印件等,现在改为企业免提供,只是向局内相关科室、片组借用审核,为企业减少了成本。三是增加1份监测报告。监测报告是一个企业排污状况最有效的说明,以往只要企业提供了其他的材料以后就可以办理许可证,对企业现实的排污情况很难掌握。现在要求企业在办理许可证时必须提供“监测报告”,更好的掌握企业的污染治理情况,为减排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四是有关事项网上公布。为了引起企业对排污许可证重视和帮助企业一次性了解办理时所要提供的材料,科室人员还在“雨花环保”网上公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办事指南,避免了企业办理中的盲目性。五是“权力阳光”及时网上公布。根据“政务公开”和我局的要求,今年《排污许可证办》理实施“适时上网”,落实“适时受理、适时监督、适时公布”要求,使权力运行更加的透明、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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