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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任务分解表

发布日期:2009-06-03访问次数: 字号:[ ]
 

南京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任务分解表

 

 

专业

组及

牵头

部门

项目分类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组(牵头部门:市爱卫办)

领导重视及

群众参与

1、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主要领导重视,亲自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

1、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

市、区

政府

2、爱卫会定期召开委员部门会议,安排爱卫和创卫工作;

3、爱卫工作和创卫活动有规划、有方案、有记录;

4、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巩固创卫成果活动。

市、区

爱卫办

创卫办

爱卫会

组织

2、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中发挥了组织协调作用。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实现齐抓共管。

1、有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爱国卫生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组织;

市、区

政府

2、爱卫会委员部门及其它单位爱卫工作机构、人员、经费落实,能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

3、爱卫会委员部门及其它单位根据分工积极开展爱卫和巩固创卫成果工作,各类资料齐全规范。

市、区

爱卫会

各部门

各单位

爱卫办机构及爱卫基层组织建设

3、市、区爱卫会办事机构具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街道办事处配备专职、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单位有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1、爱卫(创卫)机构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任务和相应的办公条件落实;2、卫生城市管理、卫生检查评比、健康教育、除四害、农村改水改厕等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

市、区

政府、

编办、

财政局

3、各单位、街道办事处及其居委会爱卫工作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办公条件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市、区

爱卫办

各部门

各街道

居委会

专业组及牵头

部门

项目分类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组(牵头部门:市爱卫办)

爱卫工作

任务

4、爱国卫生工作每年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坚持开展多种形式及内容的爱国卫生活动。

1、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有目标任务(责任)书。

市、区

政府

2、有爱国卫生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简报、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

3、组织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卫生镇村、卫生先进单位等活动取得新进展。

爱卫办

创卫办

法制建设

5、有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有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

群众

满意度

6、有关部门认真办理群众卫生投诉,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

1、爱卫会有关委员部门办理群众卫生投诉有记录、办理结果定期汇总。

爱卫办

创卫办

2、有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的民意测评结果和测评评价。

二、宣传教育组(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媒体健

康教育

(健康

教育项)

6、市、区各新闻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对创建卫生城市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1、对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活动,进行舆论引导和新闻舆论监督。

2、指导、协调各报社、电台、电视台开设健教专栏或卫生知识专题节目,至少每周一次,并对群众关心的城市卫生热点问题进行报道;

市、区

广电局

南京报

业集团

三、健康教育组(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健康教

育网络

1、全市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落实,能够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

1、爱卫会、卫生局、教育局有领导主管健康教育工作,亲自抓落实;2、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列入卫生工作目标管理,有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有总结;3、健教工作网络健全,能配合中心工作开展多形式宣传活动;4、各级健教机构有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员和办公条件,配备必要的设备,专项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能满足工作需要。

 

市、区

卫生局

教育局

爱卫办

专业组及牵头

部门

项目分类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三、健康教育组(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学校健

康教育

2、城、郊区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注意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

1、全市中、小学健教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教材,课时安排合理,管理规范;2、现场随机抽查学校健教课表、教案、课时、学生卫生知识知晓率的试卷等情况,符合规定要求;3、学校按规定进行学生健康体检时,要对蛔虫感染等情况,制定监测方案,有评价资料、干预措施、工作总结。

市、区

教育局

各学校

4、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如健康教育课;卫生知识保健课等。其中要有控烟及预防性病、艾滋病等内容。

医院健

康教育

3、各级医院能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1、医院有健教工作机构,有专职人员,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相关资料;2、各医院、门诊、病区要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专栏,门诊要设立健康教育咨询台,有健康教育处方;3、现场随机抽查病人及亲属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等情况,符合规定要求。

市、区

卫生局

各医院

社区健

康教育

4、社区能紧密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70%。

1、街道办事处有人分管健教工作,有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骨干,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的工作网络,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相关资料;2、社区有固定的健教宣传栏,每2个月更换1次,定期组织开展不同形式、有针对性的健教活动;3、现场随机抽查居民户健康行为形成率等情况,符合规定要求。

市、区

爱卫办

各街道

行业健

康教育

5、各行业能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1、各行业单位有固定的健教宣传栏,每2个月更换1次;

2、各厂矿企业能利用橱窗、厂报、广播电视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健教宣传和岗位健教培训活动;3、现场随机抽查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等情况,符合规定要求。

市、区

卫生局

爱卫办

各部门单位

公共场所

健康教育

7、机场、车站、码头、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

机场、车站、码头、广场、商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能利用电子屏幕和固定宣传栏宣传健康教育知识,其中有控烟和预防艾滋病、性病等的宣传内容,定期更换。

市、区

爱卫办

卫生局

专业组及牵头

部门

项目分类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三、健康教育组(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控烟工作

8、坚持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志,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1、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法规或管理办法;

市政府

2、在公共场所实行禁烟,有禁烟标志,开展无吸烟单位创建活动;3、利用多种形式普及吸烟有害健康活动;

市、区

爱卫办

工商局

相关单位

4、城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无烟草广告。

四、市容环境卫生组(牵头部门:市市容局)

法规管理及

机构建设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各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任务落实;

市、区

政府

2、有健全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规章等资料,长效管理工作机制落实;

市、区

市容局

市容规划

2、各级政府把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发展需要,编制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1、把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

市、区

政府

2、有市容环卫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措施落实。

市容局

市容管理

3、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城区无卫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8%。

1、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人行道平整,设施完好,普遍硬化,下水道畅通,无漫溢、无井盖损坏丢失现象;2、主次干道和街巷路灯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8%;

市政局

3、各类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涂写,广告、牌匾设置规范,阳台屋顶无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4、沿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无乱设摊点现象;5、沿街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6、废旧物资回收点(站)环境整洁、管理规范;7、街巷小区无卫生死角、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8、整体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

市容局

9、主次干道、街巷道路沿线书报亭管理规范

新闻

出版局

专业组及牵头

部门

项目分类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四、市容环境卫生组(牵头部门:市市容局)

 

 

10、市区停车场管理规范,机动车辆无乱行乱占、乱停乱放;11、沿街各类车辆停放整齐;12、市区犬类管理工作落实

公安局

13、各种营运车辆管理规范,车容整洁、文明经营,禁烟工作落实。

市政、市容、交通、地铁等

卫生保洁与垃圾粪便清运

4、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20%,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

1、建成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责任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2、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8小时/日;3、街巷、小区垃圾收集点布局合理,容器密闭,周围环境整洁;4、建成区内无道路清扫保洁空白或未落实地段,城郊结合部无暴露垃圾;5、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的范围面积达20%以上,并有相关资料和依据;6、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运输车辆全部密闭化。

市容局

垃圾粪便

无害化

处理

5、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1、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的规划建设符合国家要求,有管理、运行等有关资料;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市容局

环卫设施

建设

6、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其中,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要求,城市主、次干路、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点所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1、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环卫工作用房等环卫设施设置符合“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

2、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管理规范,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室内通风良好,有效控制蚊蝇孳生。

市容局

3、城市主、次干路、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点所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市容、交通、铁路、市政、园林等

专业组及牵头

部门

项目分类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四、市容环境卫生组(牵头部门:市市容局)

城市绿化

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绿线管制制度得到落实。

1、有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绿线管制制度、城区绿地分布图等资料;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

园林局

水体卫生

10、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清洁,无垃圾杂物。

1、有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分工明确;2、无清捞保洁和管理空白或未落实河段,无四害孳生地、卫生死角。

市政局

水利局

五、环境保护组(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API指数

1、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

1、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80%(达到300天以上)。

环保局

饮用水源地水质

2、集中式饮用本源地水质达标率≥96%。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各类检测记录和有关管理资料齐全,检测方法、项目等符合要求。

环保局

市政局

烟尘控制

3、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

1、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100%,各类监测、管理等资料齐全;2、落实建成区扬尘控制和禁燃区建设要求;3、现场实地查看达到“标准”规定。

环保局

生活污水

处理

4、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60%。

(根据新颁布的《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全爱卫[2007]3号)重新调整)

1、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行记录、处理后外排水水质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各项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60%,现场考核年度实际生活污水处理率。

环保局

市政局

区域环境

噪声

5、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1、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5dB(A),各类监测、管理资料齐全;2、落实交通噪声控制要求。

环保局

公安局

环境污染及

破坏事故

6、近三年内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由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证明)

有相关证明等资料。

环保局


 

专业组及牵头

部门

项目分类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六、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组(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卫生监督

1、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所属职能部门保证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各类卫生档案和相关资料齐全。

卫生局

卫生管理

2、经营单位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调离率达100%;各类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从类人员操作规范,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1、各经营单位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职卫生管理人员;2、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调离率100%;3、各类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卫生局

“五小”行业卫生管理

3、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等符合卫生要求。

1、小浴室有禁止性病、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就浴标志,毛巾、茶具以及供顾客用的衣裤等一客一换一消毒,卧具洁净;2、小美容美发厅做到美容用盆、理发工具、胡刷、毛巾等一客一消毒;3、小旅馆有专用消毒设施,被套、枕巾、床单等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客房地面、地毯、卫生间卫生清洁,脸盆,脚盆区分明显,空调、风扇清洁无积尘;

卫生局

商贸局

4、小歌舞厅有茶具、面巾消毒设施,有机械通风装置,场内禁止吸烟,厕所清洁并有洗手设施和机械通风装置;

卫生局

文化局

5、小网吧设置合理,电脑键盘、鼠标定期清洗消毒,设有机械通风装置,灯光照明符合要求,场内禁止吸烟。

文化局

供水卫生

管理

4、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范,自身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测资料齐全,自来水厂出水水质、管网和二次公共设施水质符合《城市公共水质标准》。

1、全市各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的基本档案齐全;2、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单位水质监督、检测、检验,设施定期维护清洁和管理制度等资料齐全,供水人员有健康证,熟练掌握相关的卫生知识;

市政局

房产局

3、对全市各自来水厂、二次供水设施的监督、检测规范,资料齐全。

卫生局

专业组及牵头

部门

项目分类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六、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组(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传染病

法规管理及

机构建设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2、现场实地查看疾病控制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达到规定要求。

卫生局

传染病

管理

2、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它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

1、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机构内的传染病管理专门部门、科室,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工作场所和设备,工作经费落实;2、现场实地查看传染病管理运行情况,符合各项规定要求。

卫生局

医疗废物()处理

3、医疗废弃、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1、各级机构的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储存和处置符合规定要求,各类资料齐全;2、各级机构应按规定建造污水处理设施,并按规范要求处理后排放各类资料齐全。

卫生局,

各医疗

机构

疫情报告

4、全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

1、全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有专人负责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维护和管理工作;2、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相关资料齐全,网络直报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卫生局,

各医疗

机构

计划免疫和预防接种

管理

5、计划免疫实行周门诊制度,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95%。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95%。

1、各预防接种单位的计划免疫实行周(日)门诊制度,接种规范安全,安全注射率100%;2、流动人口计划免疫建卡、建证率、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符合规范要求、接种率达标。

卫生局,

各预防接种单位

采供血管理

6、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无有偿献血。

1、全市采供血机构建设、管理符合规范要求;2、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无有偿献血。

卫生局,

各采供血机构

传染病及

院内感染

控制

7、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导致的死亡事故。

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按期完成重大疾病控制工作,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2、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导致的死亡事故。

卫生局,

各医疗

机构

专业组及牵头

部门

项目分类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七、食品卫生组(牵头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食品卫生

规划

1、政府重视食品卫生工作,食品卫生纳入政府工作规划,有中长期工作目标和措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1、政府把食品卫生工作列入工作规划、计划,有实施食品卫生法的规章,有中长期工作目标和措施;

市、区政府、食药监局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食品安全制度,安全责任落实。

质监、工商、卫生

法规及

行政管理

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有本市食品卫生管理的具体实施计划,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有关资料齐全。

1、有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有关资料,有食品卫生管理的具体实施计划;

食药监、卫生、农林、质监、工商

2、每年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和监督检查等活动。

卫生、商贸

食品安全

3、有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并得到落实。制定了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健全。

1、有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并得到有效落实;

食药监、农林、质监、工商、卫生、商贸

2、有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措施和重大事故报案记录,报告系统及制度健全;

食药

监局

3、有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措施和重大事故报案记录,报告系统及制度健全。

卫生局

违禁药物

控制

4、无农产品农药、兽药及畜产品、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

1、按照行业要求对农产品农药、兽药及畜产品、水产品滥用违禁药物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禁产品,确保监测资料齐全,各项指标达到规范要求;2、及时处理举报案件,有相关资料。

农林局

商贸局

食品生产

经营活动

5、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2、生产经营的设备、设施及设置符合卫生要求;3、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采购、销售及过期食品退市制度;4、从业人员熟练掌握相关卫生知识,个人卫生达标;5、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质监局

工商局

 

餐饮业

卫生

6、餐饮业全面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责任落实并制度化。

1、全面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已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的单位覆盖率≥95%;2、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管理责任分工落实,卫生制度健全,卫生达标;3、建筑工地食堂管理规范,卫生达标。

卫生局

教育局

建工局


 

专业组及牵头

部门

项目分类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七、食品卫生组(牵头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食品生产

经营管理

7、无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和无固定加工、就餐场所的食品摊点。小饮食店符合卫生要求。

1、生产经营单位有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有健康证;2、生产经营场所(地点)室内布局、操作间、防鼠设施等达标,内外环境整洁、有序;3、食品摊点管理规范,符合“卫生、有序、便民”要求,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齐全。

工商局

质监局

商贸局

市容局

卫生局

 

畜禽屠宰

8、城市实现生猪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已开展牛、羊、禽类定点屠宰。

1、定点屠宰点的设置符号规定,相关资料齐全;2、现场查看定点屠宰的屠宰、检测记录及其环境卫生、防鼠防蝇设施等符号要求;3、对上市肉类进行监督、检测,资料齐全。

工商局

商贸局

农林局

八、农贸市场卫生组(牵头部门:市工商局)

集贸市场

卫生

(市容环境卫生项)

7、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全市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1、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

工商局

2、有专职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3、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工商局

商贸局

市容局

4、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

5、全市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工商局

九、除四害组(牵头部门:市爱卫办)

综合防治

措施

1、在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1、在公共环境防制工作中应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方法,突出治本为主,标本兼治措施,突出治理孳生地为主的综合防制措施,突出卫生死角、水体治理;2、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机构、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落实,各类工作资料齐全。

爱卫办

粮食局

水利局

房产局

各街镇


 

专业组及牵头

部门

项目分类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九、除四害组(牵头部门:市爱卫办)

科学合理

用药

2、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1、使用的卫生杀虫灭鼠药物和器械符合国家规定要求;2、定期开展抗药性监测和实际应用效果评价;

爱卫办

卫生局

3、加强鼠药等除害药物的监管,严禁国家违禁药物销售、使用。

农林局

密度监测

3、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为开展防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1、病媒生物监测工作落实、监测方法规范、监测数据可靠;2、开展监测工作必备的器具齐全,各类工作资料完整。

卫生局

“四害”达标情况

4、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1、开展创建灭鼠、蚊、蝇、蟑螂先进城区和历年复查巩固情况相关资料齐全;2、病媒生物控制工作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落实。

爱卫办

十、社区和单位卫生组(牵头部门:市市容局、市房产局)

组织管理

1、社区和单位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

1、有爱卫会组织,有专兼职人员,全面落实卫生管理制度;2、有爱国卫生工作规划、计划和活动方案,经常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各种活动记录齐全;3、积极开展健康教育、除四害等活动,有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和活动室,居民和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以上,职工健康档案、宣传资料、活动记录、测试成绩等资料齐全规范。

市容局

房产局

民政局

文明办

各街道

各单位

卫生管理

2、社区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

1、社区和单位绿化、美化、硬化到位,做到路面平整、环境整洁,无黄土裸露,无烟头、纸屑,无暴露垃圾、卫生死角,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等现象;2、垃圾箱、垃圾屋等环卫设施齐全,有保洁人员,垃圾日产日清;3、社区和单位厕所干净卫生、管理规范;4、加强宠物和鸟粪的卫生管理,做到不污染环境;

市容局

房产局

各街道

各单位

5、饲养犬类宠物符合规定的管理要求,及时捕杀散养犬和流浪犬,定期进行免疫接种。

公安局

农林局

专业组及牵头

部门

项目分类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十、社区和单位卫生组(牵头部门:市市容局、市房产局)

商业服务点管理

3、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

1、社区内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规范合理,无占道经营、乱设摊现象;2、餐饮店和“五小”行业符合卫生管理要求。

市容、房产、商贸、工商、

环保

单位卫生

管理

4、驻区单位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

建立健全卫生组织和卫生制度,积极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各街道

各单位

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符合规范要求,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1、基本设备齐全,内外环境整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规定要求;2、主要功能完善,能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六位一体”服务,各项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卫生局

十一、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各类工地卫生组(牵头部门:市建委)

组织管理

1、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

1、有爱卫、创卫组织,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全面落实卫生管理制度

2、全面落实环境卫生“五有”、“五无”标准要求,保洁责任落实,经常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各街镇

市容局

健康教育

2、有卫生宣传栏,本村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70%。

有固定健康教育专栏和活动室,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有工作记录,村民(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70%。

各街镇

卫生局

环卫设施

3、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

1、垃圾箱、垃圾屋、垃圾中转站、公厕等环卫设施齐全,设置符合“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满足需要;2、生活垃圾及时收运,日产日清;3、污水排放设施完善,定期清淤,水道畅通;4、公厕干净卫生、管理规范。

各街镇

 

市容局

卫生管理

4、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村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1、路面平整、环境整洁,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2、加强“六乱”治理,杜绝“六乱”现象;3、街巷及空闲地带绿化、美化达到标准要求。

各街镇

市政局

市容局

除“四害”及

畜禽饲养

5、除“四害”措施落实,无违规饲养畜禽。

1、积极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除四害活动,四害防制措施及孳生地治理达标;

2、无违规饲养家禽家畜现象。

各街镇

爱卫办

专业组及牵头

部门

项目分类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十一、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各类工地卫生组(牵头部门:市建委)

农贸市场、五小行业及环境保护

6、农产品交易市场、“五小行业”管理及环境保护符合有关规定。

1、农贸市场、食品餐饮店及“五小”行业管理规范、有序,符合卫生要求;2、水体污染,环境扬尘与噪声等得到有效治理,环境保护工作符合有关规定。

各街镇

工商局

卫生局

文化局

环保局

城乡结合部整治

7、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

城乡结合部无“五乱”现象,路面平整、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良好。

各街镇

 

在建(待建)工地卫生

8、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高度不低于1.8;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置,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1、各施工工地管理规范,设置不低于1.8钢性围档,封闭施工,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2、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3、职工食堂证照齐全,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4、在建工地卫生管理整体达到《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

建工局

市容局

 

5、各拆迁工地管理规范,物料堆放整齐,设置封闭围档和警示标志,生活垃圾及时收运,日产日清;

房产局

6、各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设置1.8以上的实体封闭围墙,无乱倒垃圾、乱搭乱建和“四害”孳生地等现象。

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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