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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生(南京)化工有限公司“补汽凝汽式汽轮发电工程(1×12MW)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09-03-04访问次数: 字号:[ ]

公示时间:2009.03.04-2008.03.12

联系电话:025-58390588

电子信箱:njhbhgyfj@163.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六合区方水路168 化工园环保分局  210047

联系人:  张志民

 

 

一.       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在惠生(南京)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项目建设一套12MW补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建成后利用余热锅炉富余蒸汽,形成6298万度/年的发电能力。

该项目工程实际总投资26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0%验收期间装置实际生产能力达到设计负荷运转的75%以上,符合验收条件。

二.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惠生(南京)化工有限公司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和环保工作管理制度,成立了环保工作机构,配备了环保工作专职人员,建立了环保工作台帐,落实了各级环保责任制,编制了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该项目按环保要求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基本按照环评报告书和省环保厅的批复(苏环表复[2007]82号)以及市环保局的预审意见要求落实了相应环保措施。各主要环保设施已经按照有关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试生产经过了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的核准。

该项目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如下:

1、给排水系统、水回用系统落实了“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排至化工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作为清净下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2、对汽轮机、冷却塔等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了有效地减震降噪措施。

3、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废零排放。

三.       验收监测结果

1.  废水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清下水排放口排水中pH值、SSCODcr日均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2.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4个噪声测点昼夜噪声均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  固废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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