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持证单位:
根据国家环保部和江苏省环保厅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局将于2009年10月12日-2009年10月22日期间,对有关持证单位资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同时将随机抽查运营实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持证单位应准备以下原件材料备查:
1、工商执照、财务报表、资质证书等;
2、技术人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2009年社保缴费清单等;
3、现场操作人员劳动合同、培训上岗证、2009年社保缴费清单等;
4、运营合同原件;
5、委托监测的单位应提供委托监测协议原件;未委托监测,公司有相关监测能力的,应提供有关仪器设备或提供有关仪器设备购买发票以及照片。
各持证单位具体现场核查时间,我局将电话通知。
联系人:赵春霞 83630872 E-mail:njhbjkc@163.com
附:1、南京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现场核查单位名单
2、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审批现场核查记录表
二00九年十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