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环保局、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南京市环保局、南京市教育局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安排,现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十批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的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绿色学校(幼儿园)候选单位由各区县环保局、教育局共同推荐,每个区县不少于2所“绿色学校(幼儿园)”。市直属学校自荐,直接向市环保局、市教育局申报。 二、申报学校(幼儿园)应按照“南京市绿色学校评估标准”及“南京市绿色幼儿园评估标准”(见附件1、2)有计划地开展“绿色学校(幼儿园)”的创建活动,及时做好2008年至2010年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三、申报材料: 1、南京市“绿色学校(幼儿园)”申报表(附件3)一份,A4纸打印,必须盖章。送交纸质申报表的同时提供申报表的电子文本。申报表中“‘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工作实施报告”应突出本校创建特色,其内容直接填写在表格中,可将表格适当延长。 2、与创建绿色学校(幼儿园)相关的文字、图片及影像资料,仅需提供电子版的,可与申报表同刻于一张盘上。 四、申报材料于2010年2月底前报送至南京市环保宣教中心,地址:南京市虎踞路175号,邮编:210013,联系人:梅益凤;联系电话:83729937; 五、拟于2010年4月初对申报学校(幼儿园)进行考评验收。
二OO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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