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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增设年产10万吨丁二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08-10-06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增设年产10万吨丁二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公示时间:2008.10.6-2008.10.16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25-58390630

三、电子信箱:njhbhgyfj@163.com

四、通讯地址:南京市六合区方水路168 化工园环保分局

邮政编码:210047

五、联系人:  刘斌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烯烃厂

工程投资:2.47亿元,环保投资235万元,占总投资的0.95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612开始动工建设,20082月工程竣工,4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石化集团第五建设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比较重视环保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环保管理网络,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对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的环保培训。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基本按照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对扬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环氧乙烷反应系统改造和增设12万吨/年丁二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5]162)和南京市环保局《关于对扬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环氧乙烷反应系统改造和增设12万吨/年丁二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审意见》(宁环建[2005]32号)的要求落实了相应措施。各主要环保设施已经按有关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并投入使用。试生产经过了江苏省环保厅的核准。主要环保措施如下:

1、在废气处理方面,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工艺中精馏塔和汽提塔产生的废气、事故排放废气,均送入火炬系统燃烧处理,火炬高度为120

2、在污水处理方面,生产废水(包括各生产用罐体所排废水、地面和设备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烯烃厂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场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该污水处理场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公司生活污水管网直接排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场集中处理,处理后尾水最终排入长江;清下水(循环水场排水)及雨水排入公司清水管网,最终排入马汊河。废水排口安装了流量计和在线监测仪。

3、在噪声治理方面,对部分高噪声设备采取了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

4在固废处理方面,建设了固废堆放场,并按规定将溶剂再生产生的废焦油送有资质的固废处理单位(南京净之杰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三、  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方面,验收监测期间火炬燃烧的林格曼黑度六次监测数据均小于1级,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前言7.6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方面,验收监测期间烯烃厂污水预处理设施排口废水中pH值以及CODCr、石油类排放浓度日均值均满足第一污水处理场接管标准要求。项目清下水排口中pH值以及SS、石油类排放浓度日均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清下水排口中CODCr浓度日均值均满足环评批复排放浓度要求。第一污水处理场排放尾水中pH值以及SSBOD5NH3-NTP、石油类、动植物油、LAS、甲苯、总有机碳排放浓度日均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CODCr满足南京市环保局《关于对扬子石化1#总排口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的函》(宁环函[2008]14号)中排放浓度标准。烯烃厂污水预处理设施的SSCODCr、石油类、总有机碳处理效率分别为60%96.8%4.0%97.6%

3、噪声方面,由于本项目属厂中厂,此次厂界噪声未进行监测。

4、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方面,废水排放量、废水中的SSCODCr、氨氮、石油类、甲苯和清下水量、CODCr年排放量均满足省厅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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