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环保局、市公安交管局发布的《关于对南京市在用机动车核发环保分类标志的通告》(宁环发[2008]108号)精神,积极推进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核发工作,我中心为2008年1月1日后上牌的新车和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已进行过年检的车辆免费集体办理环保分类标志。
请贵单位指定人员将上述车辆登记证书及行驶证的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手机)收集整理后,来人或传真到南京市虎踞路175号,我中心可直接办理或邮寄。
联系电话:66600679 传真:66600678
请各单位提前电话预约。
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
2008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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