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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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南京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县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为做好“十一五”期间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加强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的指导、核查、核算工作,根据宁环发〔2008〕41号文件《关于做好2008年全市环保培训工作的意见》,经研究决定,于5月13日举办我市第一期污染减排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08年5月13日(星期二),培训一天,上午8:30报到。
二、参加人员:各区县环保局分管局长、分管科长各一人;市环境监察支队分管支队长和现场监察科3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分管站长和相关科室负责人3人。
三、培训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委党校四号楼105室。地址:尧化门街189号。 (312国道--天林装饰城路口左拐--过红绿灯300米--党校指示牌左拐)
三、培训内容:
1、环境经济理论、国内外环境形势、国家省市污染减排新政策;2、国家、省、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综合性方案、国务院减排监测、统计及考核办法;3、主要污染物减排(大气部分)管理举措;4、主要污染物减排(水部分)管理举措。
四、其他事项:各单位请于5月8日(星期四)上午前将报名回执表报送市环保局宣教中心。(联系人:徐小怗、戴虹;联系电话:83713971、83711182、13913996060;传真号:83732085;电子邮箱:jinlingbird@126.com)
特此通知
200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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