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在南京市鼓楼区NO.2006G14地块(东邻秦淮河,南至凤凰西街,北至清凉门大街,西至北圩路)开发建设“中海﹒凤凰西街鼓楼区NO.2006G14地块”项目。该项目环评报告书已由南京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如下(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14日。
通信地址: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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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中海﹒凤凰西街鼓楼区NO.2006G14地块项目;
2.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3. 建设地点:南京市鼓楼区NO.2006G14地块(东邻秦淮河,南至凤凰西街,北至清凉门大街,西至北圩路);
4. 建设规模: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20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68000平方米:建设项目包括22幢住宅楼(11~30层),其中10幢(01~03幢、05~07幢、09、10、14、18幢)带有2层的商业裙房;2幢酒店式公寓(31层),均带3层的商业裙房;2幢写字楼(24层);1个小学(含幼儿园);1个加油站(代征地);以及集中商业广场。项目普通住宅可容纳住户2647户,酒店式公寓可容纳住户1120户,共计可容纳居民约11505人。住宅楼、酒店式公寓的单元面积70%以上小于90m2。
5. 投资总额:40亿元人民币;
6. 环保投资:2700万元人民币。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规划相符性与产业政策
(1)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河西新城区,根据《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河西新城区总体规划》,建设项目所选地块属于居住用地,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规划。
(2)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层住宅楼、写字楼、酒店式公寓等,住宅楼、酒店式公寓的单元面积70%以上小于90m2。根据本项目的规划设计,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05年)(发改委[2005]40号)中的限制和淘汰类;不在国土资源部和发改革委员会2006年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国土资发[2006]296号文)之中。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2006]37号)以及南京市政府《市政府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实施意见》(2006.8.28)中规定,“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该项目住宅楼、酒店式公寓的单元面积70%以上小于90m2。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
2.符合清洁生产原则
房地产是非生产性企业,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提供商务及酒店式公寓用途,但清洁生产的本质,即“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原则不变。
本项目采用了多项节能与环保技术,对整个地块的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的有效利用方面,提供了很好的技术保障,同时,在建筑节能与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方面亦有了较好的体现。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原则。
3.实现达标排放
(1)废水处理
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制,雨水汇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出水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B标准排放长江。经以上处理措施可确保本项目污水达标排放。
(2)废气处理
本项目商业广场餐饮部分以及小学(含幼儿园)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Nm3)规定后由专用烟道楼顶排放。地下车库通过机械通风换气且通风口远离人群呼吸带后,汽车尾气危害较小。
(3)噪声治理
本项目拟采用的噪声治理措施主要有建筑隔声、加设隔音罩、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吸声等。采取这些措施后可以有效地降低声源声功率,不会对环境噪声造成明显影响。经以上处理措施可确保本项目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治理
本项目建成后,生活垃圾、商业活动垃圾、餐饮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餐饮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按《南京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由定点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实现固体废弃物零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污染。
4.地区环境质量不变
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发生量少且都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经预测,不会降低周围地区大气、地表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
5.总量控制
本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年排放量约为843880吨,经污水管网接入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TP,接管考核量分别为295.36t/a、210.97t/a、29.54t/a、3.38t/a,最终排放量分别为50.63t/a、16.88t/a、12.66t/a、0.84t/a。
6.公众参与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调查表68份,收回68份。被调查人员对建设项目都持支持态度,但希望建设过程中注意防止粉尘、垃圾和噪声污染。要求建设项目多搞绿化,美化环境。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
(1)废水
挖掘地基施工建设时产生的地下水(泥浆水),经沉淀达标后方可排放。针对施工队的生活污水,应设置临时公厕,污水收集并经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2)废气
取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设置围档和硬化道路,以及车辆出场冲洗等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危害;对车辆行使道路必须及时打扫和洒水,必须采用水雾以降低施工区域扬尘。其次,在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时,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尤其是泥砂等,必须防止散落。
(3)噪声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具和先进的工艺,基础打桩应采用静压桩,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鼓楼区环保部门申请登记。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且必须公告附近学校和居民等。
(4)固废
施工期间将产生大量废土、废石等施工固废,必须按南京市城市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更不能向附近学校或居民区转移,应及时将固废运到指定点(如垃圾填埋场、铺路基等)处置。
2.运行期
(1)废水
实行雨污分流,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管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标准,直接排入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最后经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
(2)废气
本项目餐饮部分和小学(含幼儿园)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Nm3)规定后由专用烟道楼顶排放。本项目在设计施工时即须为预设餐饮部分预留油烟净化装置位置及油烟专用烟道。商业餐饮设施设置应符合南京市餐饮行业环境保护相关的管理规定,餐饮服务设施应距离居民住宅直线距离大于30米。对入住商业项目应有所限制,禁止废气污染及噪声污染大的项目进驻。
地下汽车库废气通过机械抽风强制排放,其通风排口远离高建筑一侧,远离人群呼吸带,以最大限度减小的影响。另外,地面车位较分散,启动时间较短,因此废气产生量小,露天空旷条件很容易扩散。
(3)噪声
在本项目投入正常使用后,将会有水泵、风机、热泵机组、冷却塔等设备噪声,以及外环境的交通噪声,拟应采取以下措施消除本项目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并消除部收到外环境的噪声影响:
①建设项目建成后,噪声源主要为给水水泵、风机及商业广场的中央空调室外机产生的噪声。水泵和风机等放置在地下设备房内。水泵机组所处位置设减振垫,水泵进出水管设置软接接头,水泵出水管设置带有消声功能的止水阀;风机设备所处位置均设减振机座或减振吊架,接管上设柔性减振接头,风管上设消声器,室外管道外包阻尼材料。中央空调室外机置于楼顶,并采取消声镉声措施,不会影响到距离其30m之外的办公楼。
②由于小区周边邻近多条交通线路,这对小区部分居民生活会产生较大的噪声影响。为了减轻这种不利影响,拟采用以下措施进行防治:a、本项目对道路作出一定距离的退让,退让东侧规划绿线大于10m,退让北侧道路多层大于20m、高层大于30m,退让南、西侧和用地中部的道路多层大于10m、高层大于15m。b、利用绿化控制噪声。在小区周边邻街建一定宽度的绿化带,并依地势对小区内部进行合理的绿化布局,既起到了吸声、降噪的作用,又能阻挡扬尘,美化环境。c、采用双层窗。采用单层窗的室内噪声仅比室外低10~15 分贝,如采用双层窗(厚度为150 毫米),室内噪声可降低20~25 分贝。改进窗的隔声措施如增加玻璃及空气层厚度或采用真空层还可进一步降低室内噪声。d、房间内合理布置。临街住宅房间的合理布置也是十分重要的。朝向道路一面的房间,应设计为厨房、卫生间、走廊、楼梯等,噪声影响较小的房间则作为居住室。
(4)固废
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商业活动垃圾、餐饮垃圾和隔油池废油脂等。生活垃圾、商业活动垃圾、餐饮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餐饮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按《南京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由定点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实现固体废弃物零排放。
(5)绿化
建设项目拟采用透水性地面铺设材料,以保证雨水渗入地下,保持地下含水量,此举对生态环境非常有利。为减少植被破坏,规划设计中将绿化率设计在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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