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百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乙酸丁酯项目环评报告书已由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如下(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截止日期为200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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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环保局化工园分局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南京百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乙酸丁酯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南京市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长芦片区起步区1-D05-1地块
投资总额:25072万元人民币
环保投资:人民币230万元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1符合产业政策
本建设项目属于外商投资项目,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三、制造类(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 乙烯下游产品衍生物的加工制造和乙烯副产品C4-C9产品(丁二烯生成合成橡胶除外)的综合利用。
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2.2符合用地规划
本项目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的长芦片区。根据调整后的《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工业总布局规划,南京化学工业园属规划的大厂石油化工区和扬子精细化工区。该片区产业结构将以化工的延伸配套加工、精细化工、化工制造、化工新材料加工为主,本项目符合区域发展规划。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具备完善的环保基础设施,园区提供蒸汽、氮气等,污水集中处理,集中排放,符合相关的环保规划。
2.3建设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
建设项目拟采取“雨污分流、循环利用、节约用水”原则,其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水洗、蒸馏系统定期排水、地面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乙酸仲丁酯、乙酸钠、少量醇类)、生活污水和装卸区、贮罐区初期雨水。生产废水经公司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南京化工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和生活污水分别进入化工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使污水中污染物COD、SS、氨氮、TP浓度达到江苏省地方标准《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一级标准排入长江大厂段。本项目清下水经检测满足清下水排放标准后进入雨水管网。
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蒸馏系统尾气,经水喷淋后采用管道连接至活性炭吸附柱吸附,尾气可以达到本报告书推荐排放标准,达标排放。
建设项目所需蒸汽由化工园提供,不建设锅炉,不设食堂,因此无燃烧其它燃料的废气产生。
建设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变压器、空压机、循环水泵、冷却塔、污水处理站鼓风机等,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充分利用建筑物隔声和屏蔽噪声的能力,进行减震处理,冷却塔、水泵将采取安装消声器、声屏障等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废活性碳、污水站污泥委托南京汇丰废弃物处理公司处理,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委托厂方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定期清运,卫生填埋。全部固废全部妥善处置不外排。
综上可知,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2.4地区环境质量功能不降低
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发生量少且都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经预测,不会降低周围地区大气、地表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
2.5公众参与
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调查表60份,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坚决支持的10人,占总人数的17%,有条件赞成的43人占72%,无所谓的7人占11%,无人反对,有条件赞成的条件为希望环保部门在对该项目的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环保法和有关环保的法规、标准。
公众对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主要有以下两点:①群众要求施工过程中应有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粉尘、垃圾和噪声污染,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②希望环保部门在对该项目的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环保法和有关环保的法规、标准,确保废水、噪声得到有效控制。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建设期:
①废水
施工中废水量不大,但如果不经过处理或处理不当,同样会危害环境,因此,施工期废水不应任意直接排放。挖掘地基施工建设时产生的地下水(泥浆水),经沉淀达标后方可排放。针对施工队的生活污水,应设置临时公厕,污水收集并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②废气
本项目建设施工期约1年,扬尘是建设施工期的重要大气污染因素。对于扬尘的控制,首先加强现场管理,设置围档和硬化道路,以及车辆出场冲洗等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危害;对车辆行使道路必须及时打扫和洒水,必须采用水雾以降低施工区域扬尘。其次,在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时,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尤其是泥砂等,必须防止散落。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砂石料应统一堆放,水泥应设专门库房堆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应及时运走。配备洒水车,工程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以减少扬尘量。施工现场要围栏或部分围栏,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的砂石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处理。
③噪声
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建筑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及敲击等噪声,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项目在建设时应加强环境管理,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和先进的工艺,基础打桩应采用静压桩,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环保部门申请登记。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④固废
施工期间将产生废土、废石等施工固废,必须按南京市城市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应及时将固废运到指定点(如垃圾填埋场、铺路基等)处置。
运营期:
①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实验室废水等,水量较小,主要污染物为COD,先在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生化处理设施对废水进行处理,经处理达到化工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和生活污水分别进入化工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
②废气
建设项目不设食堂、锅炉,没有燃烧废气产生。主要废气为乙酸、乙酸仲丁酯等分离、提纯系统排出的尾气,主要污染物为没有冷凝的乙酸气体和乙酸仲丁酯,先设喷淋塔采用水喷淋吸收的方式处理乙酸气体,由于乙酸极易溶于水,处理效率较好,喷淋塔出气中乙酸仲丁酯采用活性碳吸附,活性炭定期更换,对乙酸仲丁酯吸附效果较好,处理后气体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通过处理设施,尾气可以达到本报告书推荐排放标准,防治措施切实可行,能够确保达标排放。
本项目为化工企业,为安全起见,生产设备和储罐均设有安全阀。紧急状态,所有安全阀起跳泄压排放的气体(主要是碳四气体)和不正常生产情况下排放的废气(均为可燃有机气体),通过管道收集通过地面焚烧炉焚烧处理。
③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变压器、空压机、冷却塔、污水处理站鼓风机、循环水泵等,噪声声级在80-90dB(A)之间。建设单位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充分利用建筑物隔声和屏蔽噪声的能力,对于空气动力噪声加消声器,冷却塔、水泵将采取减震基座、声屏障等控制措施。噪声控制措施可行。
④固废
建设项目产生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外协至南京汇丰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废催化剂和废吸附剂均由生产厂家回收,进行再生处理。建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因此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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