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南京郑和国际广场建设有限公司拟在南京市鼓楼区开发建设南京郑和国际广场项目。该项目环评报告书已由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如下(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截止日期为2008年4月5日。
传 真:83222148
通信地址:南京市珠江路280号 南京市环保局
邮政编码:210018
电子邮件:njhbkfc@163.com
联 系 人: 杨晓明
联系电话: 8361501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南京郑和国际广场”建设项目
2. 项目性质
新建
3. 建设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西侧、川江路南侧、宁工小学东侧、滨江新寓北侧
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高层住宅楼4栋、商业裙楼1栋、地面广场以及地下商业、地下停车场。总用地面积4.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4万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1.78万平方米。
5. 投资总额
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
6. 环保投资
环保投资1650万元。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建设项目经南京市发改委“宁发改投资字[2006]97号”同意立项,开发建设商品房住宅和商业楼等,不属于国土资源部限制供应土地之列,也符合房地产相关产业政策。
2.厂址与规划的相符性
根据《南京市河西新城总体规划》,本项目所在地在规划中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和绿化广场用地。项目已取得南京市规划局的规划用地许可证。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与规划用地性质相符。
3.符合清洁生产原则
建设项目采用绿色环保建材,燃用清洁能源,符合清洁生产原则。
4.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污染物达标排放可行性
建设项目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9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的B标准。
建设项目商业定位主要为商场零售以及少量咖啡茶社,不设餐饮业。建设项目不设集中供热设备。
建设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于商楼中央空调、地下停车库排风机等,通过减震隔声和合理布局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外环境噪声(主要为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采用绿化带,安装隔音门窗来消减噪声。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送填埋场卫生填埋。
综上可知,建设项目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5.总量控制可行性
建设项目总量控制贯彻“达标排放”、“清洁生产”的原则,建设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量在南京市范围内平衡,其中废水污染物排放量纳入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内。
6.地区环境质量不变
建设项目不会改变该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现有质量状况。
7.公众参与
被调查者中绝大多数人支持建设项目的建设,无人反对,所提出的意见包括加强施工期的噪声管理、搞好绿化等。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达标可行性
建设项目住宅区内不设集中供热设备,不需要耗煤、油等产生废气污染的燃料。商业楼中央空调采用电为能源。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和达标可行性
建设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菜场废水经隔油沉渣预处理)达到接管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9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的B标准后排入长江。建设项目废水治理措施可行。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和达标可行性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于商业楼中央空调、地下停车库排风机等,通过减震隔声和合理布局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外环境噪声(主要为道路所产生的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采用绿化带,安装隔音门窗来消减噪声。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送填埋场卫生填埋。
5.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施工期须采取一系列合理可行的控制措施,最大限度的减轻污染程度,缩小影响范围。其中包括: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减小扬尘扩散范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定时洒水压尘,减少扬尘污染;应按照南京市有关规定合理组织渣土的运输和堆放。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在对界外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声屏障,压缩工地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