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暂行)》的通知
苏环普查办〔2008〕4号
各省辖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为确保我省污染源普查的工作质量,加强污染源普查的质量控制工作,省普查办编制了《江苏省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江苏省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暂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