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服务频道事项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拟批项目公示
   

南京源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8万吨/年C5综合利用及3000吨/年均三甲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2008-02-05

   

南京源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8万吨/C5综合利用及3000/年均三甲苯项目环评报告书已由江苏南大戈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如下(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截止日期为2008212日。

    真:58391943

通信地址:南京市化学工业园方水路90

邮政编码:210047

电子邮件:njhbhgyfj@163.com

联 系 人:印华彬

联系电话:025-58390630(南京市环保局化工园分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

一、拟建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8万吨/C5综合利用及3000/年均三甲苯项目

2) 项目性质:新建

3) 项目地址:南京化学工业园长芦片区

4) 项目投资:总额为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00万元。

5) 占地面积:86600平方米

6) 职工人数:138

7) 工作时数:年工作日为333天,年工作时数为8000小时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限制类及淘汰类;不属于国家发改委200443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协调配合控制信贷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产业[2004]746号)中的“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

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121号文),本项目总投资3亿元,拟建厂址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长芦片区,所排废水先经过厂内预处理达到园区规定的标准后,可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满足该文件要求,符合江苏省苏南苏中地区的环境准入条件。

结合《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管[2006]98号文的有关精神,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国家环保总局提出的十不准项目类别,并且项目本身可以满足文件中所要求的环保准入标准。

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目录”和“淘汰类目录”。

因此可以认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选址可行,与当地规划相容

南京市总体规划提出:“根据“十五”期间为基本实现现代化打好基础,201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我市“十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产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建设“三个基地”为重点,提高工业基础实力”;“大力发展生物工程与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壮大提升电子信息、石油化工、车辆制造等支柱产业,积极发展食品、服装、印刷等都市型产业,大力推进用高新技术改造机械、轻工、纺织、建材、建筑等传统产业,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把我市建成全国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石油化工产业、车辆制造产业基地;要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等相关产业为重点,发展成为具有百万吨级乙烯,“油、化、纤、塑、肥”全面发展,经济总量和综合实力处全国领先地位的世界级石油化工产业基地”。

拟建项目属于石油化工、精细化工产业,因此项目的建设与南京市总体规划是相符合的。

本项目建设地位于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根据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园区重点发展石油和天然气化工、基本有机化工原料、精细化工、高分子材料、生命医药及新型化工材料六大产业领域。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工业园区发展的总体规划。

根据园区发展规划,园区内主要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集中建设,为园区引进的企业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及建设条件,包括水厂、污水处理厂、热电厂、供水及排水管网等的配套建设。因此,本项目选址于化学工业园,可充分利用园区污水集中处理、集中供热和水、电等公用工程设施。

由此可见,项目选址与当地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是相容的。

根据沿江开发规划的总体思路,沿江主发展轴的空间布局按照合理分工、各有特色、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原则和要求,将长江两岸带状区域划分为六大功能区:重化工业区。包括西厂门、卸甲甸、山潘、葛塘、长芦、瓜埠、玉带等区域,主要以南京化学工业园、南京钢铁集团等大园区、大企业为依托,利用沿江、沿路有利条件,集约化发展重化工产业。在工业重点产业发展与布局也中明确应“注重发展高层此、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工产品”,要发挥扬子石化、扬巴一体化、南化公司、等大型化工骨干企业和大型工程的集聚、辐射效应,加强与周边区域的产业联动,以推动产业规模化和形成产业链为导向,建设重化工与精细化工相结合、石油化工与传统化工相衔接的沿江化工产业带,形成原油加工—基础原料—化学中间体—精细化工与日用化工品产业链。规划布局:以南京化学工业园为主体,向东与仪征化工园对接,形成总规划面积100平方公里的沿江化工产业带。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也符合沿江开发总体规划。

综上分析,拟建项目选址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内,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南京市总体规划、园区产业定位、总体规划以及沿江开发的总体规划,因此本项目与区域规划相容。

3、符合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原则

本项目对C5分离工艺的工艺条件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不仅使得各部分组分分离较彻底,保证了脱环C5的质量,同时严格的工艺条件也减少了生成双环戊二烯过程中副反应产物如三环戊二烯等的生成,从而提高了双环戊二烯产品的质量。

本项目生产C5树脂采用了我国清华大学研制开发的树脂聚合及加氢工艺,其特点是树脂生产原料使用了脱环C5,从而避免了环戊二烯和双环戊二烯对聚合的影响,可以有效控制聚合物分子量分布,生成的树脂质量高,用途广泛。同时由于采用了清华大学研制的新型加氢工艺,建设项目将传统的两段加氢工艺缩短为一段,在保证加氢效率的前提下缩短了工艺流程,从而减少了工艺所需设备及能源消耗。另外,由于减掉了高压加氢工序,生产工艺的风险也因此得到降低。

同时,拟建项目在进行C5分离及C5树脂生产的过程中,为了降低风险,减少无组织排放,对装置内的所有缓冲罐等涉及需要放空的装置采用了氮气密封,通过水封罐控制氮气流速,使系统内保持氮气的微正压状态,减少了无组织挥发的产生的同时,也防止了易燃易爆物料直接接触空气,保证了系统的安全。

本项目建设单位与科研院校长期合作进行三甲苯系列产品的开发和研究工作,对偏三甲苯气相异构化分离工艺技术进行了一定的改进,改进后的工艺目前已完成了小试、中试,并已进行了成功的工业化生产,该技术采用了结合热集成的超级精馏组分分离技术,具有产品纯度高,过程自动化程度高,能耗低的优势。

综上所述,可以认为,拟建项目所采用的工艺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拟建项目采用防腐蚀性能较好的衬四氟管材替代普通管材用于C5石油树脂生产工艺,因此可以不再使用缓蚀剂氨水,同时采用增加造粒机冷却部分换热面积,加大循环冷却水流量的办法,替代了使用氨冷冻机的方案,从而实现了整个生产过程的无氨化。避免了氨污染的产生。

另外,水重复利用率为99.07%,符合《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要求,间接蒸汽冷凝水回用率在78.5%左右,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

拟建项目充分考虑了“循环经济”的原则,主要体现在原辅材料的回用套用、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水的重复利用、产品链的衔接等几个方面,“循环经济”水平较高。

4、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分析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冲洗水及真空泵排水,生活废水,初期雨水,拟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达到《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中一级标准后排入长江;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不凝性废气、导热油炉烟气和无组织排放的气体。其中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的不凝气及放空气拟由冷凝装置将其中的大部分烃类通过冷凝收集后作为厂内导热油炉燃料,最终无法冷凝的尾气经阻火装置后接入导热油炉燃烧后通过25米高导热油炉排气筒达标排放;氮气的放空尾气通过水封罐后直接通过2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导热油炉烟气直接通过25米高导热油炉排气筒达标排放;通过采取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各污染物质的周围外界最高浓度能够达到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能够达标排放。

拟建项目生产废水在厂内预处理的过程中产生的压滤的污泥拟外售至南京耀先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建材使用。生产废水在厂内预处理的过程中产生的气浮油渣拟与C6C6+燃料油混合后进入厂内导热油炉焚烧作为燃料焚烧处理。生产中会产生的不合格的废树脂,拟外售给其他厂家作为原料。生产中产生的废钯催化剂,由催化剂生产厂家负责回收再生处理。废包装材料拟送回生产厂家处理。生活垃圾由园区内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所有固废经合理处置后最终排放量为零。

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设置降噪设施等措施后,能够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

5、总量控制可行

拟建项目的水污染物进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总量分别为:水量29960.25t/aCOD29.17 t/aSS5.392t/a,石油类:0.6t/a、氨氮:0.145 t/a、总磷:0.029t/a,盐份:93.16 t/a

经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拟建项目水污染物的最终排放总量分别为:废水量29960.25 t/aCOD2.47 t/aSS2.16 t/a,石油类:0.15t/a、氨氮:0.145 t/a、总磷:0.011 t/a

拟建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非甲烷总烃:15 t/aSO25.6t/a

拟建项目的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为750.2t/a,所有固废均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或回用,外排量为0

拟建项目废水污染物向园区污水处理厂申请接管量,由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申请总量;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列为考核量,在保证相应环境功能的前提下,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申请,并按实际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控制。

6、外排污染物不会导致区域环境质量下降

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拟建项目排放的COD等污染物对长江水质影响均不大。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SO2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很小,叠加本底后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对厂界噪声影响不大,厂界噪声能够稳定达标。产生的所有固废均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外排量为零,暂存和运输途中也进行有效的环境管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因此,拟建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当地环境质量仍能达到区域环境功能要求。

7、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涉及部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部分装置处在高温状态下运行,系统贮存量较大,虽然物料毒性危害较小,但仍具有较大的潜在危险性。

C5贮罐泄漏,遇明火燃爆,燃爆量为1000kg时,200m左右半径范围内均可能对设备造成重大损害、人员死亡和50%人受到爆炸飞片的严重伤害。而更加严重的是如果爆炸是在贮罐区内,会造成多米诺骨牌效应,产生严重的环境灾害,后果不堪设想,因而要不惜代价采取措施防治。并严格控制事故影响范围内固定人数,以使环境影响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

C5、均三甲苯等在储存过程中发生泄漏,在有围堰、泄漏沟、监控设施等风险防范措施存在的情况下,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环境影响。

要从生产、贮运等各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这是确保环境影响的根本措施;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需制定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如必要,要采取社会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因此,在满足本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后,拟建项目的风险水平与同行业相比是可以接受的。

8、公众参与调查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采用两种方式,即网络公示和问卷调查。

网络公示期间,建设方和环评单位均未曾接到公众对项目建设的反对意见。

综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分析: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比较满意;对拟建项目有一定了解;认为拟建项目建成后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程度一般;拟建项目周边公众对该项目建设坚决支持的、有条件赞成的分别占4.5%95.5%;。对项目的建设总体上持支持态度,认为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该地区的发展。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厂内排水系统实行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清下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废水经厂内调节沉淀——混凝沉淀——气浮隔油——CAST生化——检验调节预处理后,能够稳定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废水在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之后,园区污水处理厂采用生物流化床加曝气池合建污水处理工艺能够将拟建项目废水处理到最终达到《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中一级标准排入长江,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的不凝气及放空气拟由冷凝装置将其中的大部分烃类通过冷凝收集后作为厂内导热油炉燃料,最终无法冷凝的尾气经阻火装置后接入导热油炉燃烧后通过25米高导热油炉排气筒达标排放;氮气的放空尾气通过水封罐后直接通过2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导热油炉烟气直接通过25米高导热油炉排气筒达标排放;通过采取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各污染物质的周围外界最高浓度能够达到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因此,建设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很小。

3、噪声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引风机、冷冻机、压缩机、各类输送泵等机械设备运转所产生,均采取了减震、降噪和隔音等有效措施,通过采取这些防治措施后可确所有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不会对外部声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生产废水在厂内预处理的过程中产生的压滤的污泥拟外售至南京耀先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建材使用。生产废水在厂内预处理的过程中产生的气浮油渣拟与C6C6+燃料油混合后进入厂内导热油炉焚烧作为燃料焚烧处理。生产中会产生的不合格的废树脂,拟外售给其他厂家作为原料。生产中产生的废钯催化剂,由催化剂生产厂家负责回收再生处理。废包装材料拟送回生产厂家处理。生活垃圾由园区内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所有固废经合理处置后最终排放量为零,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版权所有 2008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南京市环保局信息中心    E-Mail: njhb200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