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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呋喃虫酰肼杀虫剂项目一期工程(年产250吨呋喃虫酰肼杀虫剂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08-01-18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公示时间:2008.1.18-2008.1.25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25-58390630

三、电子信箱:njhbhgyfj@163.com

四、通讯地址:南京市六合区方水路168 化工园环保分局

邮政编码:210047

五、联系人:刘斌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京化工园长芦片区

工程投资:3600万元,环保投资320万元,占总投资的8.9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512月开始动工建设,20078月完工,并于2007910日进行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江苏绿如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比较重视环保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环保管理网络,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对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的环保培训。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照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对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呋喃虫酰肼杀虫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5]281号)和南京市环保局《关于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呋喃虫酰肼杀虫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审意见》(宁环建[2005]111号)的要求落实了相应措施。各主要环保设施已经按有关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并投入使用。试生产经过了江苏省环保厅的核准。主要环保措施如下:

1、在污水处理方面,排水系统实施了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化工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口安装了流量计,并建设了200m3的应急事故池。

2、在废气治理方面,所有酸性废气通过水吸收和碱液吸收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所有有机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3、在噪声治理方面,对部分高噪声设备采取了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

     4、在固废处理方面,建设了一个固废仓库,并按规定将危险固废送有资质的固废处理单位(南京净之杰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三、  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方面,无机废气处理装置出口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出口的甲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甲苯、氯化氢的厂界测点最大值达到(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的厂界测点最大值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2、废水方面,公司废水总排口CODcr、石油类、氨氮、苯胺类、挥发酚、甲苯、氯化物、铜、SS、总磷、总氰化物日均排放浓度及pH均满足化工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3、固废方面,工艺废渣、废活性炭、污泥等危险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不外排。

4、噪声方面,4个厂界噪声测点的昼夜等效声级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类标准;2个敏感点噪声测点的昼夜等效声级均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标准。

5、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方面,废水排放量、废水中的CODcrSS、石油类、氨氮、总磷、苯胺类、总氰化物、甲苯、挥发酚、二氯乙烷以及 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甲苯、二氯乙烷、乙腈年排放量均满足省厅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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