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保工作
→
工作专题
→
污染源普查
→
知识问答
军队等的普查工作如何实施?
2007-12-19
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的污染源普查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污染源普查工作,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版权所有 2008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南京市环保局信息中心 E-Mail:
njhb200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