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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作工作专题污染源普查知识问答
   

普查人员的相关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2007-12-19

普查办公室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人员从事污染源普查工作。

  普查办公室应当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借调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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