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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环境保护局2005年和“十五”工作总结及2006年工作要点
2007-11-05
一、2005年及“十五”环保工作总结
2005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以全面完成“十五”环保计划,以优良的环境质量迎接十运盛会为主线,深入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强化饮用水源地的整治与保护,加大环保专项执法行动的力度,启动生态市建设,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和新型工业化的建设,基本保持了增产不增污的态势
2005年,为确保工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全市投资约4亿多元,完成了梅山冶金公司、化纤厂、南钢集团等一批重点工业企业的废水循环利用、工业废水、废气与粉尘治理的升级改造工程,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南京第二钢铁厂等14家企业的污染限期治理。各区县也限期治理了一批污染企业。溧水县政府下达了第一批21家污染企业的限期治理,同时关闭、停产了9家重污染企业。工业污染治理的能力与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
按照全市工业发展布局规划和工业向工业园区集中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制度,全年共审批工业建设项目535个,其中环保投资占项目投资的近10%。工业建设项目中电子、非金属制品项目占78%,环保部门坚持“把关、指导、服务、监督”的宗旨,对重点工业建设项目,协调与调剂区域间、企业间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计划,对在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地等敏感区域禁上项目和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等予以否决,玄武、建邺环保局分别否决了80项和98项不符合区发展定位和产业政策及污染严重的企业,占当年审批建设项目的53%和49%,确保在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同时,区域环境污染负荷控制在环境可承载的水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在建设项目的“决策链”中地位得到加强。
进一步完善化学工业园的环境规划,大力推进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和集中供热系统的建设。在园区发展的第一阶段,基本实现了污水集中处理和能源使用的集中供给。入园企业中有4家企业开展了ISO14000环境管理标准体系的认证,为化学工业园区向生态示范先行区方向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金陵石化化工一厂等29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已有南京红太阳第一农药厂等12家企业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使全市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达到80多家。高淳县有6家化工企业通过清洁生产的审核。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扬子石化等10家单位列入江苏省第二批循环经济建设试点单位,积极推进资源在企业内部、企业之间以及产业之间的循环利用,为全市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示范典型。特别是金陵石化水煤浆原料工艺改造和汽轮电机厂的大型燃气汽轮转子项目开创了循环经济的新途径。南钢集团、南京卷烟厂等14家企业开展了ISO14000环境管理标准体系的认证,浦口区有7家企业通过了ISO14000的认证。此外,市政府对南京化纤厂、南京钛白化工厂等27家企业作出污染搬迁改造的决定,并启动搬迁改造。
2005年,全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重复用水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1%、73%和86.5 %。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除工业二氧化硫外,总体基本保持在上年的水平上,并部分有所削减。基本保持了增产不增污的态势。
(二)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和水环境质量为重点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新的成效
2005年,我市以新修订的《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法律依据,以控制城市扬尘为重点,在市政府“城市扬尘综合整治监督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对城市的各类建设工地、渣土运输等重点尘源,采取密目围栏、覆盖围挡、湿法作业、封闭运输等控制措施,控制扬尘的污染。在城市建设空前规模,工地达到近3000处的状况下,城市建设工地扬尘得到最大限度的控制。新划定“禁燃区”内,完成了101台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的改造。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新车环保达标名录同步实施新车上牌准入制,特别是严格控制二手机动车的环保准入,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的年检制度,对不达标机动车采取维护、治理等措施。积极推进公交车使用清洁能源的改造,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继续保持在85%以上的水平。
投资25亿元的外秦淮河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已基本完成,特别是污水截流工程、引水补水工程、生态水位调节工程、沿岸工业污染源治理提升改造工程相继完成,使外秦淮河环境得到明显改观,水位可有效调节,水质有望得到进一步改善。内秦淮河东水关段的改造与整治工程、玄武湖生态补水与绿藻治理等工程的实施,使城市主要河湖水质保持在相对稳定的状态。六合区出台了《六合区滁河水污染防治办法》,停止审批滁河上的有污染的建设项目。高淳县实施了固城湖的综合治理的一期工程。
进一步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整治与保护,对北河口等城市三大水厂所在的长江大胜关水道采取了变更航道的超常规措施,并对沿岸陆域实施全面的综合整治,将13公里水域和近岸500米宽幅的陆域整合成一个统一的水源保护区域,对区域内黄砂堆场、码头、加油站等各类污染源实施了清理取缔或停产搬迁,一个良好的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已经显现。江宁区对全区各镇、村的79个集中式饮用水地全面调查,并取缔了影响水质安全的5个塑料制品企业,对6个企业实施限期整改。
(三)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2005年,全市环保系统按照国务院部署、国家6部委联合组织的“清理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开展第三阶段的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对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造纸业等6个专项实施整治。挂牌督办重点污染企业121家,全市出动执法人员达2.36万人次,检查排污企业1.26万家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排污和污染扰民案件625件,解决了293起群众重复投诉的污染扰民问题,占全年重复投诉量的99%。继续在全市范围实施“绿色护考”,各级环保部门在全市192个考场设置警戒区,对326个考场周边建设工地实施限时作业,出动3732人次重点巡查,维护了考生们享有安静的环境权益。特别是在十运会前后,按照“天净、气朗、水清、居静”的目标,实施了环境保障行动,各级环境管理、监察、监测部门协调一致,严格督查。地处奥体中心的建邺区环保局,从“十运会”倒计时100天起,放弃一切休息日,全力以赴做好环境保障,确保了十运会期间无一起环境污染事故与参会运动员代表环境问题投诉事件的发生,为十运会提供了良好的环境质量。
2005年,全市贯彻《信访条例》,接群众投诉举报1.8万件次,受理查办有效投诉和市长、局长信箱6415件,投诉人对查办结果满意率达到90%。秦淮区积极探索环保维权新路子,在司法部门的支持下成立了“秦淮法律援助中心环保维权分部”,与律师事务所联合组建“环保维权中心”,为维护保障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供了新的法律途径。栖霞区在全区范围内建立了“大信访”机制,组织联络了9个部门定时“会诊”信访的难事,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继续以社区和餐饮集中街区为基本单元,开展绿色人居环境社区和餐饮污染控制示范街的创建。全年在复查整改前两年命名的41个绿色社区的基础上,新建绿色人居环境社区21个,建成7个餐饮污染控制示范街,为居民营造了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白下区的“创绿”工作得到区政府、街道的高度重视,苜蓿园街道所属的6个社区全部建成绿色人居环境社区,其中有3个被命名为省级绿色社区,成为我市第一个绿色社区的街道。江宁区的太平社区以过硬的环境建设、过硬的居住环境的营造、过硬的污染治理,成为我市第一个国家级绿色社区。
(四)服务城乡统筹发展,为建设新农村新环境打下良好基础
2005年,在全市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要求下,以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的综合整治。江宁、浦口两区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考核验收后正式命名为国家生态示范区。六合区按照国家生态示范区规划建设要求,全面组织实施,各项工作目标已基本达到目标要求。是年,新建高淳古柏镇等5个环境优美乡镇和李岗头村等9个生态村。进一步加强了乡镇饮用水源地的整治与保护,以及秦淮河溧水段等郊区县主要河道的综合整治,重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从60%提升到90%左右。加快了淳溪镇、东山镇、珠江镇等重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试运行。
为进一步加快城乡环保工作的统筹发展,市环保部门从环保资金扶持、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三个方面,实施了12项郊区县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措施,服务和支持城乡环境的统筹发展。
(五)环保系统的工作能力与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1.环境监测能力与水平取得新进展。2005年,我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新增河西和江宁站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从27家重点企业107个监测点扩大到34家142个点,新组建生态监测室等,初步具备了射线、电磁辐射的监测能力,环境监测能力进一步得到提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增的218项有机物监测分析项目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监督扩项评审,监测分析能力达到492项,实现了监测分析能力的重大突破,居全国同行的前列。成功举办“现代环境监测论坛”,来自全国环境监测技术与管理的200多位专家学者,研讨现代环境监测的发展方向,交流监测科研成果,为推动我市环境监测的现代化建设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2.环境科研针对性研究取得成果。2005年,我市环境科研结合南京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课题研究,配合沿江开发,开展了“南京长江段等主要水功能区水环境容量利用”的研究,针对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上升,机动车尾气污染的现状,开展了“南京市二氧化硫控制的研究”、“机动车尾气污染综合防治的研究”,结合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了“南京市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及污染防治对策”的研究等,为环境污染控制提供了新的技术路线和政策依据。特别是联合中科院地理湖泊研究所,共同完成了《南京生态市建设规划》的编制,完成《南京市环境保护‘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编制,配合市经委完成了《南京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这些科研成果为南京环境保护的发展提供了方向、目标和步骤。
3.环境宣传教育社会化功能得到提升。2005年,环境宣传教育继续以环保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镇“四进”为重点,广泛印发各种环境宣传印品近9万册份,举办培训班、讲座报告会8期次。在对第三批18所绿色学校复查的基础上、新创建第5批31所市级绿色学校。积极联络院校环保社团“绿石”、“紫金山环保大队”、“自然之友南京工作组”、南京老年环保志愿者大队等环保民间组织开展活动,与团市委联合开展注册环保志愿者组织架构,已有环保志愿者团体20个600多人注册登记,充分发挥了环保志愿者团体在环境宣传教育上的社会作用和影响力。此外,作为我市环境信息宣传的重要窗口“南京环保”网站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截止2005年末,点击数已超过220万人次,参与者之众、影响力之大在全省同类网站名列前茅。全市13个区县全部通过省环保厅环境信息规范化建设的考核验收。
4.实现三年创建省市级文明行业的既定目标。2005年,全市环保系统深入开展“迎十运、创文明”、“共铸诚信”、“文明窗口建设”为主线的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以思想作风建设责任制的形式,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基本达到了“领导班子坚强有力,队伍素质全面提高,道德风尚健康向上,工作业绩优良,管理科学有序,服务文明规范”六项创建标准,全市环保系统实现了文明行业创建三年跨两步的目标,创建成省级和市文明行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察支队,鼓楼区环保局同时获得省级、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秦淮区、高淳县环保局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六)全市环境质量总体呈现“稳中趋好”的态势
2005年,我市的城市环境空气、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总体呈现“稳中趋好”的态势。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达到良好的级别,日空气污染指数年平均为80(100以下为良好以上的级别),优于上年5.3个指数值。良好以上级别的天数达到304天,占全年的83.1%,比上年增加2.5个百分点,其中,优秀级别的天数由上年的23天增加到43天,继续保持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标准内,实现了力争300天的目标,并成为“十五”期间最好的一年。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的指标尽管仍控制在国家二级标准之内,但年平均值差于上年,并进一步逼近标准。同时,全市酸雨出现频率达40.9%,高于上年7.9个百分点。这一状态的出现,与我市全年工业煤炭消耗量持续增大,煤质下降,脱硫效率低相关。
水环境质量采用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水质评价标准,全市包括长江南京段、内外秦淮河、秦淮新河、秦淮河上游、七乡河、滁河、城南河、玄武湖、石臼湖、固城湖等14条主要江河湖的27个监测断面,按照2010年水功能区水质规划标准评价(即比原有功能区水质标准提升了一个类别),总达标率为55.6%。其中,长江南京段7个断面的水质全部达到国家Ⅱ类标准;内外秦淮河、秦淮新河、金川河和玄武湖7个断面按国家IV类标准,达标率为43%;滁河3个断面按国家Ⅲ类标准,达标率为67%;秦淮河上游2个断面按国家Ⅲ类标准,达标率为50%;石臼湖与固城湖尚未达到国家Ⅲ类和Ⅱ类水质标准。尽管,我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距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达标率80%的要求尚差24.4个百分点,但与上年同一标准评价比较明显趋好。位于长江的北河口等4个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继续保持在良好、安全的状态。
建成区声环境质量总体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达标区域增加。区域环境噪声年平均值为54.0分贝,控制在55分贝标准以下属较安静区域的覆盖面积比为70%,同比,增加了5.9个百分点。交通噪声年平均值为69.4分贝,控制在70分贝标准以下的路段占总监测路段的66.7%,比上年提高了5.8个百分点。
(七)“十五”环保计划主要目标任务已全面完成,成为全市环境保护历史发展上的重要时期
“十五”期间,我市以实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为标志的环保工作取得长足的发展,这五年是全市环保工作创新发展的五年,成为全市环境保护历史发展上的重要时期。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市规模扩张、人口增加的状况下,影响环境质量的因素与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全市的环境质量总体上呈现“稳中趋好”的态势。
1.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得到控制。“十五”期间,全市在提升工业污染的防治能力与水平,严格实施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循环经济的发展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突出的成效体现在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与“九五”末的2000年相比,2005年,在全市工业增加值由412亿元增至1062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由1021亿元增加至2413亿元的情况下,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由6.49亿吨削减至4.75亿吨,削减26.8%,工业重复用水率由58.2%提高到73%;工业废水中化学耗氧量和氨氮分别由3.61万吨和2054吨,削减至3万吨和1700吨,分别削减16.9%和17.2%;石油类由1144吨削减至750吨,削减34.4%;酚、氰、铬、砷、铅、镉6项污染物合计量由112.96吨削减至55吨,削减51.3%。随着工业经济的发展,煤炭等能源消耗量的增加,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虽处于增长的态势,但年平均递增仅为2.5%,工业粉尘基本为零增长,包括危险废物在内的工业固体废物为零排放。工业污染物排总量的控制,为工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环境承载力的支持。
2.工业污染的防治能力得到新的提升。“十五”期间全市投资近13.4亿元,建成一批工业污染治理的升级改造工程和工业废水治理循环利用工程。全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由“九五”末的84.2%提升到91%,重点工业企业达到95%。工业二氧化硫的去除率、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工业粉尘的回收率分别由37.0%、79.1%和91.5%提高到56%、86.5%和96.0%。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与削减和工业污染防治能力的提升,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工业经济快速发展而产生的环境压力。
3.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历史性突破。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新建成城北污水处理系统和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实施了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扩容升级改造工程,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每日100万吨。建成玄武湖、内秦淮河、金川河每日28万吨生态引水补水工程、外秦淮河入江河口生态水位调节工程和包括医疗废物在内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中心等,这些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行,为环境质量的改善提供了重要的工程保障。
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长足进步。“十五”期间,内秦淮河实施了第三期综合整治工程,完成了北段、东段的污水截流工程、东水关内外区域的整治和河岸环境的绿化、美化建设。特别是外秦淮河综合整治,完成了主城区段的污水截流、两岸环境景观、引水补水及水位调节等综合整治工程的建设,初步实现了水质改善、景观改美、道路改畅的阶段性目标。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采取了更加严格的整治与保护措施,水源地水质持续保持在 安全、良好的状态。
城市环境空气综合治理取得成效。在完成老城区60平方公里的“禁燃区”内建设的基础上,将“禁煤区”内面积扩展到主城范围之内,完成了450台1吨以上4吨以下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的改造。在江宁区、仙林大学城及新港、高新开发区新建烟尘控制区147.4平方公里,建成城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控制力度,实施新轻型车“欧Ⅱ”标准,严格机动车市场准入制,对不达标机动车,采取强制安装净化装置、机械清洗、强制淘汰报废二冲程燃油助力车等措施,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率保持在85%。采取各种控制措施,加强建设工地和渣土运输的环境管理,城市扬尘在城市建设规模空前的状况下,最大限度得到控制。
4.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为百姓带来环境的实惠。“十五”期间,我市开通“12369”全天候污染举报投诉热线,五年间共查处群众反映的有效举报投诉33759件,解决了一批反映强烈反复投诉的老大难环境问题。以社区和餐饮集中街区为基本单元,开展了“绿色人居环境社区”和“餐饮污染控制示范街区”的创建,市区建成133个绿色人居环境社区和34条“餐饮污染控制示范街”,在为人民群众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同时,营造了一个良好的人居生活环境。此外,城区共有120多家企业,结合“退二进三”和技术改造,实施了污染搬迁改造,进入开发区或工业园区,为老城区新的生态功能布局腾出更大的环境空间。
5.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彰显新的成效。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市建设的战略决策,完成《南京生态市建设规划》的编制,为全面开展生态市建设提出了明确的方向、目标、步骤和预期成效。“十五”期间,全市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以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及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为载体,深入推进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养殖、生态旅游等生态工程的建设。高淳、溧水、浦口、江宁先后实现国家生态示范区的创建。全市有20个乡镇和22个行政村实现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的创建。“绿色南京”工程的实施,开始形成以主城绿化为中心、以城市两环与城郊结合部环城森林圈、进出主城干道绿色通道和沿江、沿河、沿湖的保护林带网为骨架的新的城市绿化格局和生态城市的布局。森林覆盖率达2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5%,绿化率达41%,人均公共绿地达12平方米,为生态市建设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6.环境保护综合管理与能力建设得到新的提升和发展。“十五”期间,市区县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建设项目环境评价与“三同时”管理、排污申报许可制、排污费征收制等环境管理制度进一步得到有效落实。连续3年开展“清理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环境执法力度得到强化。新组建了南京市环保局化学工业园分局和固体废物(核与磁辐射)管理处,环境监察支队纳入公务员管理体系,环境管理机构得到加强。建成了重点工业污染源和主要城市污水处理厂远程自动监控系统,实现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江河水质在线监测与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结合、实时异常监控报警与预测预报结合的远程监控系统。环境科研、环境监测的水平与市场化能力得到新的提升。
“十五”期间,全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长足的进步,但面临的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任务还十分繁重。一是,环境质量改善还不明显,特别是部分水域的时段性、区段性污染现象时有发生,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亟待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还不稳定,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和城市发展的要求,二氧化硫的污染出现增大的趋势。二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对资源消耗的依赖较大,水耗、能耗较高,资源再生和循环利用程度较低,部分工业污染源不能稳定全面达标排放,工业燃煤脱硫严重滞后,工业污染排放强度还处于较高的程度,工业发展与环境污染的矛盾还将持续存在。推进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在运作机制、政策措施上有待进一步破解。三是,在加快城市化的进程中,城市扩张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的矛盾凸现,特别是郊区县城镇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等落后于城市的发展。环境基础设施对环境质量改善的支持与保障作用亟待提高。四是,群众反映强烈的三产污染扰民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在反映环境污染的举报与投诉中,有近80%是三产污染扰民,三产就业与三产污染扰民的矛盾十分突出。五是,环境法制建设、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的环境守法意识和环境友好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二、2006年环保工作要点
(一)2006年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在环境保护领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切实履行好“推进、指导、服务、监督”的职能,大力推进全市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建设新农村新环境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以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环保指标达标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合格为重点,全面推进生态市的建设。力争实现五个“提升”,即: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明显提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各项指标明显提升,发展循环经济成效明显提升,城乡环境管理能力与环境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全市环境承载力明显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支持与保障。
(二)主要目标
1、重点目标
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指标的时序要求;达到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新指标体系的要求;全面启动生态市建设,以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体系为重点,全面提升现有指标水平。
2、环境质量目标
——以国家水质控制断面为主的长江南京段、内外新秦淮河、玄武湖稳定达到功能区规划标准,主要省控河湖断面基本达到规划类别标准。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99%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左右。
——城市环境空气污染平均指数控制在85以下,全年良好以上类别的天数达到305天左右。酸雨出现频率控制在30%左右。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55分贝。控制在55分贝较安静区域的覆盖面积达到70%以上。建成区交通噪声<70分贝,控制在70分贝以下达标路段占70%以上。
——环境放射性辐射水平控制在天然本底变化范围之内。环境电磁辐射水平<12V/m。
3、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化学耗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2005年的排放总量内,并削减2%以上。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2005年排放总量内。
——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控制在零排放。
4、环境经济目标
——环境保护投资占全市生产总值比例达到3%左右。
——单位GDP能耗控制在1.1吨/万元标准煤,单位GDP水耗控制在110吨/万元以下。
(三)主要工作任务
1、进一步深化工业污染的防治,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建设,为工业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环保的支持和保障
(1)进一步严格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力争实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严格执行我市产业发展政策,工业产业布局规划和污染物排放总量计划的要求,认真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审批,切实发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对工业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坚持环保“三同时”的全过程管理,对竣工投产的工业建设项目在试生产阶段和正式投产严格实施环保核准和环保验收,为正常的环境监督管理做好交接。
(2)完成一批工业污染治理的提升改造工程,稳定提高工业污染全面达标水平。完成扬子石化、金陵石化、南钢、南汽、轻纺产业集团、华能电力、化建产业集团等工业企业的60多个工业废气、废水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工程,进一步提升工业污染稳定达标排放的能力。配合南河的综合治理,流域内以梅山化工总厂、钛白化工厂、雨润集团等6个工业企业为重点,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改造完善工业废水治理工程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各区县环保局严格环境管理措施,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下达整改和限期治理,力争使全市工业废水达标率提升到95%以上。
(3)积极参与发展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建设。认真履行“推进、指导、服务、监督”的职能,积极参与,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工作。在《南京市工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指导下,以高新技术开发区、扬子石化等10家列入江苏省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为重点,积极推进资源在企业内部、企业之间及产业之间的循环利用。全面推进新确定的南京市41个工业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逐步构建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
加大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力度,重点在出口生产企业、石化、冶炼、能源行业和工业园区推进ISO14000环境管理标准体系的认证,力争把规模企业通过认证的比率提高到13%以上。
按照“十一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国家生态市建设,以完成建设省级以上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区和500个重点生态型企业为目标,与市经委共同分步组织实施。
2、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促进环境质量稳定达到所属功能区标准。
(4)推进新一轮水域环境的综合整治。积极推进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快城北、江心洲污水处理系统和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城东污水处理系统一、二期工程建设、江宁、仙林、浦口、六合新市区污水处理厂以及推进9个重点城镇水处理厂的建设。努力实现市区污水处理率80%的目标。
以全市14个水域27个断面为重点,对各水域实施综合整治。重点建设河西地区的各水系污水截流和污水管网改造,建设内秦淮河新的引水补水工程,完成南河和金川河二期等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14个水域所涉及的区县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综合整治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力争14个水域的27个断面水质达标率接近达到80%的目标。
继续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特别是乡镇水源地的保护,巩固和提升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5)开展以脱硫工程建设为主的环境空气污染综合治理。督促南京热电厂、南京华能电厂、梅山冶金热电厂等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建设规划和南钢、宝钢的冶炼烧结烟气脱硫工程建设规划的制定,力争开工建设扬子石化电厂、华能国际电厂脱硫工程。力争工业二氧化硫去除率达60%左右。
继续推进禁燃区的建设。完成30台4吨以下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改造,进一步降低煤炭的消耗量。
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力度,严格执行新车上牌许可制和尾气排放年检制度。推进300辆公交车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改造,配套建设天然加气站。
控制城市二次扬尘和城市周边裸露区域的扬尘。继续加强建设工地的环境管理,推进建设工地的围档、覆盖、湿法、封闭施工与运输的实施。加快推进城市周边“禁采区”宕口的植被恢复工程,减轻自然尘源对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的负荷。
(6)严格控制城市环境噪声。推进临近居民文教区域城市高架快速通道隔声屏障的建设。加强高架道路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隔声设施与道路建设的同步实施。在主城区范围全面实施机动车禁鸣,主城区交通噪声达标路段占总道路的70%以上。在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的基础上,实施“安静小区”、“环境噪声达标工地”的建设,区域环境噪声达安静区域的面积占70%以上。
(7)加大固体废物和核与辐射的处置与控制力度。以危险固体废物集中安全处置建设为重点,推进土壤环境的污染控制。加快推进南京市固体废物安全处置中心一期工程、年内必须投入使用。积极推进轿子山、水阁和天井洼垃圾厂安全填埋的扩容工程及生态覆盖工程、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场和建筑垃圾弃置场等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基础设施的建设,严格控制危险固体废物的排放和跨区域转移。
加大核与辐射的控制力度,确保核与辐射的环境安全。全面实施核与辐射的安全许可制度,实施闲置废弃放射源的强制性收贮,规划建设废辐射源永久性安全贮存库。推进省、市广播电台发射台的搬迁,有效控制区域电磁辐射水平。
(8)继续深入开展绿色人居环境社区和餐饮污染控制街区的创建,为老百姓带来更多的环境实惠。结合城市发展和社区建设的新情况、新要求,结合建设节约型社区和环境友好型社区新理念,创新和发展绿色社区的创建工作,在巩固成效的基础上,新创建20个绿色社区,争取我市绿色人居环境社区的创建申报江苏省最佳人居环境范例奖的评选。继续新创建7个餐饮污染控制示范街,并在一条街的基础上拓宽到一个区域范围。
积极推进主城区域内污染企业的搬迁工程,以南京钛白化工厂、化纤厂、南京化工厂、南京二钢厂为重点,特别是加快推进投资7.43亿元的化纤厂搬迁改造,推动市政府确定的27家重点企业的搬迁改建工程付诸实施。。
3、加强统筹城乡环境建设与保护,促进新农村新环境的发展
(9)以国家生态县(区)建设为载体,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以国家生态县建设为载体,全面推进郊县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按照国家生态县建设的指标体系,结合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和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的“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为基础,高淳、溧水两县完成国家生态县建设规划纲要的编制与报批,并组织实施,在郊县区完成4个环境优美乡镇和8个生态村的创建,六合区通过国家生态示范区的考核验收,为国家生态市建设奠定基础条件。
(10)加快推进适应新农村新环境发展的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以三区两县城镇和九个重点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农村垃圾安全处置场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全面整合乡镇集中式饮用水厂的建设,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源和无关设施,力争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治理,基本消除畜禽养殖对农村水源、河塘的污染影响。
(11)积极推进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配合农业部门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建设一批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种植与生产基地。实现化肥、农药使用的减量化,低残留化和低毒化。减轻对土壤水体的污染,保证作物供给环境的安全。
扩大自然保护区面积。与市建委联合推进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将长江南京段湿地与长江潜洲、八卦洲等5洲岛和七里河湿地、滁河湿地、12座中型水库、芝麻岭列入自然保护区范围,实施保护与建设,逐步实现新增自然生态保护区450平方公里的目标。
4、进一步加强环保基础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12)进一步加强环境法制建设,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重点行动。启动南京市环境噪声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3个地方环境法规的修订与立法的前期调研和筹划工作。将《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修改为《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拟订《南京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为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和核与辐射污染提供法律保障。
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重点行动。以巩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和秦淮河综合整治成效为重点,重点对长江、秦淮河等重点流域的违法排污口和违法排污企业实施查处。对于沿江的化学工业园区和化工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实施高频次的监督检查,对达不到排放要求的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复投诉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环境污染扰民问题,切实维护老百姓合法的环境权益。
(13)客观准确全面的反映全市环境质量环境容量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全市环境功能区划、优化调整和增加水环境空气和噪声的环境监测布点,特别是加大农村水环境、土壤环境的监测,以更加客观、准确、全面反映全市的环境质量。
准确全面测算污染物排放总量,包括工业的、生活的、机动车、农业等各个类别,以排污申报为基础,结合总量监测、污染源监察监测等数据,进行实事求是的测算。各级环保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范畴和区域范围实施全面的调研,力争今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14)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监察、科研和宣教的能力建设,推进现代化能力建设。开展环境各要素点位的扩展、优化认证工作,完成浦口、江宁、河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并网,六合(大厂)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建设仙林、高淳、溧水空气自动监测站以及夹江水源保护区水质自动监测站。按国家新标准建设全市统一的机动车简易工况法尾气检测系统,力争年内完成5条监测线的建设。加强污染源总量监测,形成核与辐射监测能力。
全面开展环境安全和污染事故预警应急系统的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高频次现场监督,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认真贯彻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的精神,积极探索环境科技的创新,结合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固体废物处理新技术、恶臭控制等针对性强的环境问题,加强环保应用型课题的研究,特别是治理技术的创新研究,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启动环保研发基地的建设,为环保科研发展构建新的平台。
构建和完善环境宣传教育的社会网络,积极募集社会资金,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和力量,开展贴近民众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推进环境宣传教育的社会化进程。按照《全省环境宣传教育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我市的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继续深入开展绿色学校、环境教育基地的创建,力争完成30所市级、20所省级、4所国家级绿色学校的创建和红山森林动物园等3处环境教育基地。
完成《南京市环境信息现代化建设规划》的编制,启动环保电子政务平台的建设,实现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的信息共享和部分环保业务流程网上操作。实施“南京环保”网站新一轮的改版,进一步增加环境管理、环保服务功能,为建立“数字环保”奠定一个较好基础。
进一步加快市环保总公司的改革的步伐,在现有的基础上,调整确定改革方案并付诸实施,力争今年完成公司体制改革。
(15)深化文明行业的创建,构建环保系统整治和惩防腐败体系。开展新一轮文明行业的创建,在巩固文明行业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文明行业的创建。白下、雨花台、栖霞、江宁、浦口区和高淳、溧水六区、两县环保局完成2005年度区县级文明行业的申报评选;市监测中心站、环科所、监察支队、宣教中心4个局直属单位和玄武、鼓楼、秦淮、建邺、六合区5个区开展2006年度环保系统和区级文明行业的申报评选,力争新一轮文明行业的申报评选成功。
为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弘扬团结奋斗的南京环保精神,结合纪念建85周年和长征70周年,在全市环保系统开展形象多样的纪念活动。
以《公务员法》和《党章》的学习为重点,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纪检监察力度,重点对环境监察、行政处罚、排污费征收管理,环保补助资金使用,建设项目审批,财务管理等关键环节的廉政管理和违纪案件的查处,进一步建立和健全防范制度和机制,构建环保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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