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创建成果,提高监察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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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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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境监察支队认真落实局领导在全市环保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第二阶段小结暨第三阶段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及时召开转段动员大会。按照整改阶段的要求,狠抓一个“改”字, 突出一个“实”字,有序推动行风评议第三阶段的工作。 他们的具体做法:一是制定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对第二阶段中评议代表反馈的意见和测评中指出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分解落实到人,限期整改。二是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认真回顾政风行风评议开展以来的情况,客观地作出自我评价;将政风行风建设中形成的经验做法转化为经常之举和制度规范,在实践中长期坚持并不断丰富完善。三是践行环保宗旨,提高监察实效。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提高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对挂牌督办的100家重点排污企业加强监察,灵活运用随机抽查、重点排查、全面详查和跟踪督查以及科学利用污染源远程自动监控系统,实行科学监控,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管理,坚持以开工前协调和公众参与为先导,确保完成全年施工噪声降低10%的目标;加强“12369”环保投诉热线的管理,做到受理投诉热情,查处污染及时,解决问题有效,重点解决二次以上投诉的环境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做到处罚得当,公正公平,文明廉洁,努力提高环境监察队伍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良好社会形象。四是环境监察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妥善处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与开展业务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集中力量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向群众作出说明;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重新进行整改。【市环境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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