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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管理处(核与辐射监督管理处)

2007-10-29
    负责对全市工矿企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建立全市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档案;处理危险废物以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制定处理全市危险废物以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编制应急手册。依法对全市核与辐射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伴有辐射设施实行排污申报登记,发放排污许可证;负责市管放射源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监测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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