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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组织机构
   

化工园区分局

2007-10-29

    南京市环保局化工园区分局为市环保局派出机构,受市环保局委托,代表市环保局履行对化工园区企业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

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化工园区(或环境管理区域)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关系,确保化工园区发展过程中环境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在全市环保规划的指导下,组织编制和实施化工园区污染防治规划,参与制定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和区域开发计划。
    3、监督管理化工园区水体、土壤、空气、噪声、固体废物及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防治工作。
    4、负责园区生态保护工作。
    5、负责园区内新、改、扩建项目环境管理工作,负责限额内建设项目环保预审、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管理以及竣工环保验收;参与省及国家批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及“三同时”验收工作。
    6、监督园区内排污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组织实施排污许可、污染源限期治理、行政代执行等环境管理制度,确保园区内排污单位达标排放。
    7、对园区内排污单位、建设项目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情况以及污染源排污情况进行现场监察和监督监测,对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园区内排污单位排污费的征收工作;调查处理园区内环境污染举报投诉、检举控告和污染纠纷。
    8、结合城区生产力布局调整,做好化工、医药企业的搬迁建设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工作。
    9、组织制定和实施确保环境安全的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防范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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