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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拉尼斯(南京)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醋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07-10-29

塞拉尼斯(南京)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醋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公示时间:2007.10.29-2007.11.4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25-58390630

三、电子信箱:njhbhgyfj@163.com

四、通讯地址:南京市六合区方水路168 化工园环保分局

邮政编码:210047

五、联系人:印华斌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60万吨/年醋酸装置,以及配套的供排水系统、冷却水循环系统、冷冻系统、变配电站、火炬系统、综合楼等。

建设单位:塞拉尼斯(南京)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京化工园长芦片区

工程投资:133500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20046月开工建设,2007426日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寰球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塞拉尼斯(南京)化工有限公司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和环保工作管理制度,落实了环保工作机构和环保工作人员,建立了环保工作台帐,并落实了各级环保责任制;编制了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基本按照环评报告书和省环保厅的批复(苏环管[2003]224号)以及市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宁环建[2003]96号)要求落实了相应环保措施。各主要环保设施已经按照有关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试生产经过了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的核准。

该工程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如下:

1、厂区内的排水系统实施了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建设了12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1个(正在建设),建设了污染水的隔断和回抽系统;建设了初期雨水的收集、切换设施。冷却水排口安装了COD在线监测仪。

2、对生产废水(洗涤塔废水、地面和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进行了预处理(中和、沉淀),达到化工园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生产废水管网,送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排放口安装了污水流量计、COD在线监测仪。

3、建设了160米高的火炬,将轻组分回收区产生的废气以及罐区呼吸散发的甲醇废气收集后送火炬燃烧处理;将罐区呼吸散发的醋酸废气收集经洗涤塔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0.5米。

4、对一些高噪声设备采取了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

5、醋酸装置产生的废液、实验室固废、废包装物等危险固废送有资质的危险固废处理单位(南京净之杰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并已经办理了相关转移审批手续

三、验收监测结果

1、根据“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污水接管要求”,验收监测期间,该公司总排口排放废水中pHSSCODcrBOD5、石油类排放浓度日均值均满足接管要求。污水预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分别为:SS3%、氨氮27.7%、TP3.6%、石油类41.7%。

2、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罐区醋酸吸收塔排气筒的醋酸排放浓度满足环评推荐排放标准要求;工艺废气及罐区部分废气的处理设施(火炬)林格曼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的林格曼黑度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甲醇浓度最大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要求。

3、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夜连续等效(A)声级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类标准要求。厂界四周目前没有噪声敏感点,无扰民现象。

4、醋酸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其它废气进火炬燃烧。排放废水SSCODcr、氨氮排放总量均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总磷超过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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