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清查的通知
各区、县环保局、化工园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
为加强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管理,掌握我市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执行情况,请各区、县环保局、化工园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对辖区内2001~2006年度审批的所有建设项目进行清查。具体要求如下:
1、认真调查相关建设项目目前所处的状态,督促已投入试生产的项目抓紧开展“三同时”验收。
2、由国家环保总局及省环保厅负责审批的、未完成验收的项目名单已下发至各部门电子信箱(附件1)。请各有关部门将调查结果按电子邮件中填报说明的要求进行填报,并于6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市环保局开发处电子信箱。
3、市环保局负责审批的、未完成验收的项目名单随后下发,另行通知。
4、由区、县环保局负责审批的项目可参照市局要求进行清查。
联系人:张磊、张建强
联系电话:83280312
传真:83222148(自动)
电子信箱:njhbkfc@163.com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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