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绿色宾馆创建活动的通知》已经下达,并结合我市开展该项创建活动的具体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建绿色宾馆活动的重要意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宾馆酒店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使宾馆酒店成为我市继绿色社区创建后又一亮点。
二、继续深入开展我市的绿色宾馆创建活动。已获得命名的“绿色宾馆”称号的单位及所在区县(鼓楼、秦淮、玄武、白下、建邺、高淳、浦口、六合),应继续拓展绿色宾馆创建的范围,努力提升绿色宾馆的绿色含量,对照省级绿色宾馆的标准,积极开展并参加创建活动。
三、尚未通过市级“绿色宾馆”验收的区县应制订创建计划和实施方案,在认真组织实施的同时,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四、各区县在辖区所有宾馆酒店中开展南京市绿色宾馆业“绿色金点子”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另行发文)。南京市创建绿色宾馆活动指导委员会将组织相关的培训和外出考察,并择时对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先进组织者及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五、申报省级“绿色宾馆”的单位必须已通过南京市绿色宾馆的考核并获得命名。请所在区县环保局根据本地实际,以自愿为原则,做好省级“绿色宾馆”的申报、资料台帐及迎接考核的准备工作,并于3月10日前将填报后的“江苏省绿色宾馆申报表”报南京市绿色宾馆创建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南京市环保宣教中心;联系人:戴虹;电话:83713971)
此通知。
附件: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绿色宾馆创建活动的通知》。
二OO六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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