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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中政府与企业的行为

2006-06-03
    
   

  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中,生态链中的上下游企业形成的资源交易行为,不同于一般意义上企业之间相互交换信息、资源利用的市场关系。而是在循环经济条件下,基于分工的细化形成的一种紧密的、互相协调的关系,节约了市场交易的成本和其他相关的费用,不但提高了资源与能源利用效率还提高了经济效益。 
  经济全球化、现代信息技术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基础 
  现代信息技术节约了交易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相关费用,如企业之间分工的细化需要企业之间加强交流与协作,而交易各方由于持有的信息分散,存在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导致的彼此不信任现象,虽然可以借助于法律规范双方的行为,但无疑增加了交易的难度和潜在的费用。信息技术的兴起和循环经济的推广应用在很大程度上缩短了企业界之间在信息持有上的差异,同行业和相关行业的经营者可以便捷地实现信息交流,增加沟通来了解上下游企业的情况,以达到上下游企业之间的资源、能源与信息的均衡,明确各自责任,增加相互协调,弥补正式契约或隐含契约不足。另外,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市场交易存在一个判断合作方贡献的问题,即如何确定其劳动产品或服务质量及相关定价的“测度问题。”现代信息管理技术保证了行为的规范性,减少了交易时的考核困难和相关测度费用,例如条形码管理系统的运用可以使相关企业了解物流的变动情况,降低库存和成本,并解决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进而也大大减少了道德风险以及由此引起的交易风险。 
  新兴的循环经济信息中介组织与物流中心可以有效地实现对直接生产费用的节约,并把生态工业链延伸到世界各地,例如江苏省太仓市经济开发区建立的资源循环利用中心,就是日本一条生态工业链的组成部分。 
  电子商务的兴起,实现了业务数据数字化,产生了将数字信息的使用和电脑化的业务处理与因特网进行集成的一种全新的操作模式。通过全球性的联网作业,简化了商贸过程及企业之间的业务距离,增加了循环经济生态链中的商业机会,并必将把人类最终带入以网络为发展特征的循环型社会。 
  循环经济中介组织之间依赖这一网络可以减少组织内部生产的直接费用,把传统的垂直一体化的生产链逐渐分解,由不同的企业依据自身的优势参与协作生产,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不但大大的提高了资源与能源利用率,也提高了交易的效率,既获得了市场机制的优势,又减少了企业组织费用的付出,这种由企业替代市场向市场替代企业转变,将成为一种企业组织模式的发展趋势,也是资源配置方式的一种变革。 
  循环经济中企业与市场关系的现代演变 
  循环经济管理组织,例如在推行循环经济初期由政府成立的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是企业行为,实质上也是一种既非市场,又非企业的中间形态,我们称之为循环经济企业网络。循环经济存在着纵向一体化的现象,部分生产过程从原有企业中分离出去,日趋细化的分工导致企业间更为密切的交流、协作,这种密切交流、协作不仅体现在活动的频率上,更体现在交流、协作的内容及其深入程度上,这一点与以往的企业之间的关系有根本区别,例如在循环经济生态工业链中,交易双方或多方在生产环节中深入交流信息,相互协调统筹,甚至交易一方可以对另一方提出有关优化管理和决策建议,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可以出于对生态工业链总体协调、高效的要求,对企业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影响企业的决策,从这个意义上讲,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超越了市场主体的“本分”,发挥着“干预”、“指挥”和“协调”作用,同样的关系也存在于其他市场主体。分析循环经济中资源流动要素时,龙头企业已经在事实上参与了生产决策过程,实施着一种“指挥”、“干预”的职能。 
  在生态工业链中,通常企业是被看作要素所有者之间交易的组合,因此,用企业与市场之间的“中间状态”就不能揭示出其本质,应该明确,我们研究的对象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易关系。 
  在生态工业链中,上下游企业也不是买卖完成就分手散伙,交易是一个持久的过程,其契约具有延展的性质,这种交易依靠企业信誉、弹性规范等来维系,这是循环经济政策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这却构成分析循环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交易关系的基础。 
  以前在经济活动中进行交易的,不外乎商品、服务的要素,至多包括生产性服务,而有关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以及怎样生产等经营决策的主张都不在交易之列。在循环经济生态工业链中,企业之所以替代市场主要是因为有关经营决策的交易费用过高,因此,以一个长期契约代替一系列短期契约,由企业家进行统一指挥、调度、决策。鉴于这样的理论背景,我们倾向于将循环经济上下游之间的契约称为“超市场契约”。其中“超市场”一词的含义是指在这种交易契约中,包含了过去不能够进入市场的交易内容,“超市场交易”就是指这种在市场交易之外存在的非市场交易活动的交易,各种企业组织成员之间的交易多少包括这种超市场契约的性质。 
  我国加入WTO后也在战略上进行调整,逐步加入到外国企业大的工业生产链中,或者在世界范围内寻找合作伙伴,将部分生产环节外包给国外企业进行,适应新的经济发展技术水平,已与国际经济的发展趋势相融合。因此,循环经济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 
  政府循环经济政策的制定,需要进行政策试验,确保其可操作性 
  政府制定的循环经济政策作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规则在这一方面显示了它的优势。首先它具有减少不确定性的功能,使人们的行为更具有预见性,同时又具有维持经济秩序的功能,让社会信息更容易传递。而政府制定的政策更表现出强烈的目的性,它按照人们的主观愿望设计,为政府服务,为企业服务。由于循环经济政策表现出来的这种功效,符合了企业在经济发展中,提高资源与能源的利用率,增强竞争能力,减少风险,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使企业成了循环经济政策的需求者。 
  循环经济政策由政府制定,并且需要通过强制性手段实施,说明循环经济政策总是隐含着某种自上而下的等级制,因此,循环经济政策的制定者必然在制度的调整范围内具有超然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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