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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频道便民服务相关部门职责
   

市广播电视局

2006-06-03

单位名称

南京市广播电视局

网址

http://gbdsj.nj.gov.cn

主要领导

孟晓文

职务

   局长

电话

   84694218 

地址

白下路358号广电大厦21层

电话

84694910

邮政编码

210001

EMAIL

 gbdsj@nj.gov.cn   

职责

(一) 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有关新闻宣传和电视创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把握好舆论导向;指导、协调与监督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影视创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视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制订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
(三) 审核、申报市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上播出前端的建立和撤销;承办全市乡镇广播电视站、企事业单位有线广播电视站、广播电视频率和发射功率的报批工作;审批闭路电视系统的设立和撤销。管理全市有线电视系统、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和社会公共场所电视大屏幕。
(四)管理监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组织审查在广播电视和网上播出前端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的管理;负责各种有线网络跨行业或跨行政区域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管理;负责广电系统内的音像制品日常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含电影频道和视频点播节目)的交流、交换和交易的监管。
(五)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广播电视技术政策和标准,管理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工作;制定全市广播电视有关技术规程和标准;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系统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应用。
(六)负责全市广播电视传输网(包括无线和有线电视网)的规划与管理;参与制订南京地区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负责全市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建设和综合开发工作;负责全市频率规划和广播电视台站的无线电管理工作。
(七) 指导和推进全市广播电视系统管理体制的改革,研究全市广播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
(八) 归口管理南京人民广播电台、南京市电视台等市属广播电视单位;对区县广播电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指导并协调市广播电视学会工作。
(九) 管理并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十) 领导局系统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系统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纪检及监察工作;负责局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负责局系统的群团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信息摘自中国南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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