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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容管理局

2006-06-03
单位名称
南京市市容管理局
网址

 http://www.njum.gov.cn

主要领导
张东毛
职务
局长
电话

57712988  

地址
南京市成贤街114号
电话
86636670
邮政编码
210008 
EMAIL
njsr@nj.gov.cn
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爱国卫生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管理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爱国卫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三)组织协调全市市容环境的保障和综合整治;负责沿街建筑物立面容貌和临街景观及灯光亮化的管理;对户外广告标志、市政公用设施、市区工程施工现场、机动车辆等的容貌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建筑物清洗作业经营单位的资质审查;监督、检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四)负责全市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统筹规划和组织环境卫生的社会化服务工作;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道路、公厕清扫保洁和固体废弃物的收运、处置、利用、消纳工作;负责环境卫生作业经营单位的资质审批。

  (五)综合协调全市爱国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除四害、全民健康教育、禁烟、农村改水改厕和创建卫生城镇(村)工作;统筹协调重大疫情的防范和应急对策。

  (六)组织编制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规划、计划;组织检查、考核市有关部门、区(县)创卫工作;承担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统一管理,依法行使有关监察执法的行政处罚权;指导、协调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的业务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调研和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

  (八)参与市容环境卫生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协调全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公厕、垃圾中转站、环卫停车场等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开展本系统的科技研究和开发,推进市容环境卫生科技进步和成果的转化。

  (九)指导、监督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爱国卫生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方面的管理工作,并组织考核评比。

  (十)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等维护和专项经费的计划、使用、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统筹协调和管理本系统依法征收的费用;负责系统内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宣传教育、纪检监察、统战及群团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信息摘自中国南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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