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文件 宁环委[2005]1号
关于命名江宁区龙池社区等10个社区委员会为“绿色人居环境社区”的决定 各有关区政府: 根据南京市《绿色人居环境社区标准及考核指标实施细则》要求,市文明办、市建委、市经委、市环保局、市园林局、市市容局、市建工局、市房产局八个部门,对江宁区等四个郊区的10个社区委员会创建绿色人居环境社区工作进行考核,并通过媒体公示。现决定将达到考核要求的社区命名为绿色人居环境社区。具体名单: 雨花台区: 梅欣社区、上怡二村社区、景明佳园第一社区 栖霞区: 栖化新村社区; 江宁区: 中前社区、科苑社区、胜太社区、龙池社区 六合区: 扬子第六社区、泰山社区 希望以上社区继续按照绿色人居环境社区标准和要求,不断巩固和深化创建成果,取得更大的成效。 二OO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 绿色社区 命名 决定 抄送:市政府、市文明委、市建委、市经委、市园林局、市建工局、市市容局、市房产管理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各区环保局。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5年1月28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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