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200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局长:严苏扬
2003年6月4日
综述
2002年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南京在新世纪环境建设与保护的发展定位和奋斗目标。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创建最佳人居环境城市为载体,全面推进城市整体环境的提升。全年直接用于环境保护的投入32亿元。城北污水处理系统、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扩容升级改造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前完成阶段性目标。玄武湖、内秦淮河引水补水工程、内秦淮河综合整治工程取得明显成效。外秦淮河主城段综合整治工程全面启动,试验段成效显著。采取各种措施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取得突破。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建委、环保、园林、市容等7个部门联合创建绿色人居环境社区活动,推动社区内各类环境污染扰民源的治理,以及社区环境绿化、美化、整洁、文明的建设,使社区的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在全市GDP增长12.5%,城市规模扩大近3倍,环境压力增大的情况下,使全市污染物总量削减10%以上。环境恶化的势头得到遏制,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改善,为全市经济一社会发展,提供了一个与之基本相适应的环境平台。但是,水环境的阶段性、局部性污染仍较突出,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仍是首要污染物;建设工地夜间违法施工扰民、来自城市上风向的恶臭气味等,成为市民投诉和关注的热点问题。
环境空气状况
环境空气污染指数 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年日空气污染指数(API)平均为98,剔除北方沙尘异常天气的污染影响,空气污染指数为94.0。全年环境空气达到优秀、良好(API小于100)状态的天数为215天,比上年少32天。处于轻度污染(API在101—200之间)的天数139天,中度污染以上(API大于200)的天数11天。城市环境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
污染物指标 建成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日平均浓度分别为0.036、0.038毫克/立方米,均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二氧化硫0.060、二氧化氮0.080毫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0.144毫克/立方米,剔除北方沙尘异常天象影响后为0.138毫克/立方米,劣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100毫克/立方米)。
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等郊区、县城镇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控制在国家二级标准内,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总悬浮微粒总年平均值分别为0.019、0.025和0.197毫克/立方米。总体质量优于市区。
2002年建成区环境空气国控监测点主要污染物年均值
(单位:毫克/立方米)
|
污染物名称 |
玄武湖 |
瑞金路 |
中华门 |
草场门 |
山西路 |
迈皋桥 |
建成区 |
|
二氧化硫 |
0.039 |
0.022 |
0.027 |
0.028 |
0.054 |
0.045 |
0.036 |
|
二氧化氮 |
0.034 |
0.047 |
0.041 |
0.032 |
0.048 |
0.028 |
0.038 |
|
可吸入颗粒物 |
0.149 |
0.136 |
0.133 |
0.125 |
0.151 |
0.174 |
0.144 |
酸雨 全市酸雨总发生频率为26.2%,比上年下降4.6个百分点。城区、郊区和郊县的酸雨发生频率分别为14.2%、34.7%和37.3%。全市降水平均pH值为5.19,酸性略强于上年。城区酸雨出现频率明显下降,郊区与郊县有所增高,最高频率出现在大厂(73.9%)和溧水(68.7%)
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
全市年耗煤量为1313.59万吨,比上年增加7.5%,其中,工业燃料煤耗量938.07万吨,比上年增加8.98%。工业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排放量分别为12.86、4.47和3.98万吨,分别比上年削减7.0%、9.5%和19.9%。
措施与行动
2002年,市政府下达城区60平方公里“禁燃区” (禁止燃烧高污染燃料区域)内, 1吨以上4吨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限期改造任务。全年完成包括“禁燃区”外在内的锅炉改造任务167台,占应改造数的70%左右。市区烟尘控制区得到进一步巩固,仙林大学城和江心洲建成49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机动车尾气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市政府根据《江苏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发布《关于淘汰报废二冲程燃油助力车的通告》,市区3万多辆二冲程燃油助力车按期强制淘汰报废。继续实行新车环保达标准入制,市区6个路检点抽检3.07万辆机动车,对其中2388辆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安装净化装置。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83.8%。
2002年,实施46项重点工业废气污染治理工程,完成投资5895万元,竣工投入运行33个。全市工业废气中主要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和粉尘的排放达标率分别为80.99%、90.82%和72.66%。
水环境状况
长江南京段 长江南京段总体水质稳定,达到规划功能的地表水Ⅱ类标准。主要污染指标高锰酸盐指数和石油类年均值与上年持平,生化需氧量下降3.7%,氨氮比上年上升6.3%,并呈持续上升的态势。上元门、北河口、城南和城北4个主要水厂水源地水质继续保持优良状态,总达标率为99.8%。
秦淮河 内秦淮河水质稳中趋好,尚未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10项污染物指标中,除氨氮和生化需氧量未达标外,其它均达标。与上年相比,主要污染指标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年均值分别下降5.5%和29.3%;生化需氧量略有上升,石油类上升19.6%。
外秦淮河水质总体好于上年,受氨氮单项指标的影响,尚未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与上年相比,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年均值分别下降5.5%和50.9%,但石油类上升165.0%。
秦淮新河水质趋好,已达到规划功能地表水IV类标准。与上年相比,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的年均值持续下降,分别为7.2%、3.4%和16.1%;石油类上升35.7%。
玄武湖 玄武湖湖区水质12项监测指标中,仅总氧超标0.01倍,其它各项指标均达到景观功能V类标准。其中氨氮和总氮持续下降,分别比上年下降51.9%和18.5%,但石油类和总磷上升了52.0%和16.3%。
2002年长江南京段水质主要污染物年均值
|
污染物名称 |
年平均值
(毫克/升) |
比上年±% |
超标率(%) |
国家标准(Ⅱ类)(毫克/升) |
|
高锰酸盐指数 |
1.74 |
0 |
0 |
≤4 |
|
生化需氧量 |
0.78 |
-3.7 |
0 |
≤3 |
|
氨 氮 |
0.17 |
+6.3 |
5.6 |
≤0.5 |
|
石油类 |
0.03 |
0 |
5.6 |
≤0.05 |
2002年秦淮河水质主要污染物年均值
|
污染物名称 |
河段 |
年平均值
(毫克/升) |
比上年±% |
超标率(%) |
国家标准(Ⅴ类)(毫克/升) |
|
高锰酸盐指数 |
内河 |
6.55 |
-5.5 |
10 |
≤15 |
|
外河 |
6.19 |
-13.2 |
2.6 |
|
新河 |
14 |
-7.2 |
0 |
|
生化需氧量 |
内河 |
12.14 |
0 |
35 |
≤10 |
|
外河 |
96 |
+8.3 |
18 |
|
新河 |
14 |
+3.4 |
7.4 |
|
氨 氮 |
内河 |
5.39 |
-29.3 |
65 |
≤1.5 |
|
外河 |
3.12 |
-50.9 |
35.9 |
|
新河 |
0.94 |
-16.1 |
10 |
|
石油类 |
内河 |
0.55 |
+19.6 |
15 |
≤1.0 |
|
外河 |
0.53 |
+165.0 |
10.3 |
|
新河 |
0.38 |
+35.7 |
6.7 |
2002年玄武湖水质主要污染物年均值
|
污染物名称 |
年平均值
(毫克/升) |
比上年±% |
超标率(%) |
国家标准(Ⅴ类)(毫克/升) |
|
高锰酸盐指数 |
7.21 |
+4.2 |
0 |
≤15 |
|
生化需氧量 |
7.56 |
+5.1 |
11.2 |
≤10 |
|
氨 氮 |
0.13 |
-51.9 |
0 |
≤2 |
|
石油类 |
0.12 |
+52.0 |
0 |
≤1.0 |
|
总 磷 |
0.307 |
+16.3 |
22.3 |
≤0.4 |
|
总 氮 |
2.028 |
-18.5 |
54.5 |
≤2 |
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
2002年,全市城市污水排放总量为9.48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5.34亿吨,比上年减少18.33%;工业废水中石油、化学耗氧量排放量分别为718吨、3.1万吨;酚、氰、铬、砷、铅、镉等有害污染物合计量为64.1吨,除石油类比上年增加1%外,其它两类分别削减9.0%和18.6%。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1.1%,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全市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14亿吨,污水综合处理率为34.36%。
措施与行动
2002年,内秦淮河综合整治三期工程基本竣工,相继完成北段、东段等污水截流和东水关水环境整治及滨河绿廊建设。上元门水厂一期改造工程每日10万吨引水补水工程竣工,并投入运行,连同大桥水厂每日形成18万吨生态用水补充玄武湖和内秦淮河,形成江湖河水体循环,对改善水质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外秦淮河和内金川河的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全面启动,外秦淮河清凉门至草场门试验段的整治已初见成效,区段环境已得到明显改善。城北污水处理系统和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扩容升级改造工程,在全面的建设过程中,并超过预期目标。工业污水治理向全面达标排放推进,实施53项重点工业废水治理改造工程,完成投资5569.6万元,竣工并投入运行32个。全面加强了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督检查,全年共检查治理设施8095台(次),严肃查处了一批擅自停运治污设施、排污超标反弹的企业。全市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率为94 |